隆達電子(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7/20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一、通過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合併營業收入:新台幣4,173,639仟元合併稅前淨利:新台幣64,281仟元合併稅後淨利:新台幣38,061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稅後):新台幣0.10元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供股票上市掛牌前之公開承銷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345,491,00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54,910,08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市股票乙案。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9年度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上興櫃日期暨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9年度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上興櫃日期暨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含股東股利及員工股票紅利)共計發行新股23,862,272股,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22,612,272股(含員工股票紅利5,225,585股),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38,622,720元整,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5 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0038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並奉100年6月20日園商字第1000017406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后: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72,733,758股(含私募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727,337,580元。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3,862,2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8,622,720元。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惟不包含屬私募股東應配發之股票:1,250,000股)。5、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100年7月11日(星期一)起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領取方式如下:1.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四、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0年7月11日(星期一),屆時將採用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5月30日召開之第52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隆達電子(股)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 發布時間︰民國100年05月30日 18:09 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5月30日召開之第52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隆達電子(股)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其審議結論如下: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該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後,同意其股票上市:(一)最近三年度(97~99)及100年第一季業績變化合理性。(二)與友達光電財務業務往來情形及獨立性。。(三)98年10月現金增資、99年2月私募之必要性、價格及對象(含4位自然人)合理性暨99年3月合併凱鼎科技換股比例合理性。二、為維持高階研發人員穩定,請該公司研發主管依其承諾同意將個人持股總額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並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其餘股票部份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三、參與隆達電子99年2月私募之應募人為表達長期投資隆達電子之意願,同意由隆達電子承諾於隆達電子股票得於本公司上市買賣的前提之下,就該私募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該私募股票交付日起滿四年後,再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四、請該公司應於公開說明書封面以顯著之字體註明「本公司係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五條之規定申請上市之公司,屬於科技事業,所營業務具有相當之風險性,請投資人特別注意」等字句。有關隆達電子(股)公司之相關基本資料如下: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公司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3號申請上市資本額:新台幣3,727,337仟元董事長:蘇?正先生總經理:蘇?正先生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凱基證券(股)公司稅前純益: 97年度:4,811仟元98年度:(8,702)仟元99年度:1,255,386仟元稅後每股盈餘: 97年度:0.03元/股98年度:0.04元/股99年度:3.65元/股主要業務:LED 產品極其相關零組件之研發、製造及銷售。市場結構:內銷:45.37%、外銷:54.63%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7席,占27.38%。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公告序號:1主旨: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72,733,758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8,636,687股,另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5,225,585股。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含股東股利及員工股票紅利)共計發行新股23,862,272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5 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0038號函核准發行。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二、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三、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四、CQ01010 模具製造業(限區外經營)五、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限區外經營)六、F401010 國際貿易業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限區外經營)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氮化銦鎵磊晶片與晶粒(InGaN Epi Wafer & Chips)2.發光二極體封裝(Package)及其模組3.LED照明及其零組件與應用4.上述各產品之系統及應用零組件(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70億元,分為7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727,337,580元,分為372,733,758股(含私募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均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7年4月29日訂立,民國100年4月29日第五次修正。(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含股東股利及員工股票紅利)共計發行新股23,862,272股,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22,612,272股(含員工股票紅利5,225,585股),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250,000股。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盈餘轉增資除員工股票紅利外,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壹股之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65,960,300元,計396,596,0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產能擴充。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72,733,75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四、本公司訂定100年6月9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0年 6月5日起至100年 6月 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00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5:00時前駕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4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息權利。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72,733,758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186,366,87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6/025.最後過戶日:100/06/0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6/0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98.除權(息)基準日:100/06/09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00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5:00前臨駕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4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3/17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9/06/303.變動原因:公司於9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通過擬於不超過50,000千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此案將於100年6月29日屆滿一年,惟截至目前為止仍未執行,且剩餘期限內亦無辦理之計畫。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民國九十九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4.不繼續辦理民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報告(增列)(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核准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核准修訂公司章程案5.核准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民國九十九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4.不繼續辦理民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報告(增列)(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核准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核准修訂公司章程案5.核准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3/1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新台幣186,366,870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現金股利新台幣372,733,758元 (每股新台幣1元)(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10,782,402元(4)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5,391,303元(5)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1,078,247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變更董監事酬勞為新台幣11,076,234元,其餘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異動。4.變更原因: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5.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99年度已費用化之帳列金額差異說明如下:(1)差異數:帳列員工紅利費用與擬議配發數無差異,帳列董監酬勞新台幣11,078,247元,與擬議配發數差異為新台幣2,013元。(2)差異原因: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3)處理情形:差異數作為100年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以費用入帳)。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科技生活館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民國九十九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核准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核准修訂公司章程案5.核准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公司法規定,擬訂定民國100年2月21日至民國100年3月2日為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提案處所: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三路三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0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新台幣186,366,870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現金股利新台幣372,733,758元 (每股新台幣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10,782,402元,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5,391,303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1,078,247元。(2)董事會擬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08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可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8,636,687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86,366,87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10,782,402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暫定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壹股之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公司產能擴充計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08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2月8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民國99年財務報告,民國99年全年單一營業額為新台幣八十億五千八百萬元,較民國98年成長297%,營業毛利為新台幣十九億九千六百萬元。全年稅後淨利為新台幣十二億三千一百萬元,全年基本每股盈餘為3.65元,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24%。董事會通過民國99年每普通股配發股利1.5元,其中包含現金股利1元以及股票股利0.5元。公司預計於民國100年4月29日召開股東常會。
1.事實發生日:99/12/2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達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達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399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9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融資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77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規定,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負連帶保證責任自借款合約成立生效日起至子公司完全清償銀行借款之日止。(2)日期:依借款合約規定,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負連帶保證責任自借款合約成立生效日起至子公司完全清償銀行借款之日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89399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910.其他應敘明事項: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係指達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99年6月30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
發光二極體(LED)廠商9月營收光芒不再,大部分公司營收都從高檔往下,僅新世紀光電(3383)9月營收連續七個月創下單月歷史新高,晶元光電(2448)月減在5%以內,比法人預期的幅度小,隆達(3698)、億光(2393)營收月衰退都在10%以上。新世紀9月營收達3.15億元,較上月續增3.99%,且比去年同期成長241.57%,再創單月營收歷史新高。
盈正豫順(3628)轉往上櫃後,興櫃市場轉單量大減,交易量也隨之萎縮至9.4億元,遠低於先前12億元,出乎意外的,昨日漲幅最大的,竟是日前宣布自行撤件上市申請的圓展(3669),股價漲幅高達12.36%,一舉站上80元整數關卡。 圓展上週撤件消息一出,直接衝擊股價,跌幅高達11%,該股今年最高來到168元,上市路受挫,一路崩跌到65元,股價已從今年高點打了近4折,不過,因該股具有基本面題材,加上明年該公司董監改選後,可望再行送件申請上市,昨在預期心理下,該股成交量擴增至208張,呈現價量齊揚,股價上揚8.8元,漲幅達12.36%,股價以80元收市。 LED隆達(3698)股價在50元低點打底多時後,在買盤積極追價下,昨該股一舉登上60元處,漲幅3.63%;此外,準上市股艾笛森(3591)與華邦集團旗下的新唐(4919)都獲得投資人青睞,漲幅分別為3.39%和8%,以157元與69.5元收市。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9/08/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峰正先生,隆達電子(股)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政達先生,隆達電子(股)公司研發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9/08/17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65880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達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公告取得資產達新台幣五億元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廠房設施2.事實發生日:99/8/4~99/8/4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共一批,單位價格:新台幣651,406仟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51,406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上海興宇建築安?工程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分期支付款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生產製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股權發行普通股暨上興櫃市場日期公告公告序號: 1主旨: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股權發行普通股暨上興櫃市場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因99年3月15日合併凱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受其員工認股權憑證。其中95年度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53089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二、本公司於99年7月21日首次受理九十五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申請認購,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發行新股自99年7月27日(星期二)起以普通股興櫃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04,910,080元,分為370,491,0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員工認股權認購發行新股12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1,270,000元。(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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