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新德科技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開地點、召集事由、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暨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處所1.事實發生日:107/04/10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7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神岡區豐工路808號。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六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廢止「董事會議事規則」,並重新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5)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四)散會四、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9五、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7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時間:107年4月20日(星期五)至107年4月30日(星期一)。(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中市神岡區豐工路808號。
1.事實發生日:107/0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新任。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7/02/05。(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朱益成,本公司總經理兼任廠務處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生效日期:107/02/05。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原營運主管辭職之缺額由朱益成總經理兼任。
1.事實發生日:107/0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辭任。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7/01/08。(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林建勝,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暨發言人。(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任。(5)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6)生效日期:107/01/0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12/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建勝,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暨發言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28~108/06/27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辭職生效日106年12月29日。
1.事實發生日:106/12/29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6/12/29。(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林建勝,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暨發言人。(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賴芷芸、本公司管理部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生效日期:106/12/29。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6年第一次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1.事實發生日:106/11/06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於106年11月6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42402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72.發生緣由:(1)標的物名稱及性質:嘉義大埔美景觀工程。(2)交易相對人:鳳凰山林業,非公司之關係人。(3)付款條件:支付訂金300萬元,完工後經雙方清點數量後10日內撥付尾款。(4)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比價決定。(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加強美化廠區景觀。(6)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806仟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一○六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一○六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2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6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8827號函申報生效,延長現金增資募款期間至106年10月20日。(2)因客觀環境影響,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放棄繳款,無法於繳款期限內募集完成,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一○六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1.060% (註)/365】。(註:利率按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4)上述事項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7。(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文湧、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生效日期:106/10/27。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7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新任。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7。(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張翠凊、組長、本公司稽核組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生效日期:106/10/27。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02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6/10/02。(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林真岐、副組長、本公司稽核主管。(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張翠凊、組長、本公司稽核組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5)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6)生效日期:106/10/02。4.其他應敘明事項:(1)稽核主管一職由張翠凊組長暫代。(2)待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依相關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9/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6/09/30。(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林志彥、經理、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劉文湧、經理、本公司財務部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5)異動原因:原財會主管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6)生效日期:106/09/30。4.其他應敘明事項:(1)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一職由劉文湧經理暫代。(2)待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依相關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8/042.發生緣由:(1)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86條買回之股份依同法第167條第2項規定辦理註銷。(2)減資金額:新台幣24,270,000元。(3)消除股份:2,427,000股。(4)減資比率:8.03%。(5)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77,636,26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於106年8月7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嘉義大埔美 廠辦新建工程」招標與發包1.事實發生日:106/08/042.發生緣由:(1)契約主要內容:預估總造價工程款約為新台幣伍億元。(2)契約相對人:待定。(3)取得之具體目的:供生產及營運使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一○六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6/08/012.發生緣由:(1)本公司106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06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8827號函核准在案。(2)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股款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6年10月20日、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6年10月23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及現金增資基準日外,原公告之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茲將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所造成之影響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止。(3)補償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並給付自原繳款日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4)申請延長期間繳款後,若仍未能於106年10月20日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及員工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5)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6)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請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7)承諾書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案,業經 貴局106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2號函覆106年6月1日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20元面額發行。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6年7月18日至106年7月21日延長至106年10月20日、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06年10月23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及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若因此次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致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權益受損人可於106年10月20日前,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諾人:朱益成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252.發生緣由: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106年第1次現金增資繳款期間。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6年7月25日向證期局提出申請延長106年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6年第1次現金增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2號函示辦理。(2)因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股款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6年10月20日、變更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6年10月23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及現金增資基準日外,原公告之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對已繳款之股東相關補償方案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7/1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之原股東繳款期限已於106/7/17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06/7/18起至106/8/18止為催告繳款期限。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土地銀行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2)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洽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82.發生緣由: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百零五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122.發生緣由:(1)發行股數:10,000仟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3)本次募集資金:200,000仟元整。(4)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整。(5)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計1,000仟股供員工認購。(6)原股東認購比例:總發行新股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其持股比例認購,扣除庫藏股2,427仟股之後,以發行在外股數27,763,626股計算,亦即每仟股可認購324.16股。(7)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三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經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大埔美廠房建設。(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年7月4日。(12)最後過戶日:106年6月29日。(1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年6月30日。(1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年7月4日。(15)股款繳納期間:a.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繳納期間:106年7月10日起至106年7月17日止。b.特定人認股及股款繳納期間:106年7月18日起至106年7月21日,必要時得延長。c.原股東及員工股款催繳期間:106年7月18日起至106年8月18日,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1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年6月12日。(17)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灣土地銀行民雄分行。(18)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土地銀行豐原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106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20572號函核准。(2)現金增資基準日:106年7月24日。(3)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相關作業,如因客觀環境而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06/092.發生緣由:(1)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86條買回之股份依同法第167條第2項規定辦理註銷。(2)減資金額:新台幣7,117,740元。(3)消除股份:711,774股。(4)減資比率:2.30%。(5)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01,906,26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於1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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