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欣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5/30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5,800,000元(每股4元) 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5,925,000元(每股1.5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19,750,000元(每股5元) 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1,975,000元(每股0.5元) 4.變更原因:經股東提議修正及股東附議,並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修正案決議通過,其餘照原議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沈筱玲 東吳大學企管系教授 潤弘精密工程(股)公司 獨立董事 建舜電子製造(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 獨立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常駐監察人 中裕新藥 監察人 (2)董事:李明山 東博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董事及獨立董事各一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5/26~102/05/258.新任生效日期:101/05/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沈筱玲 東吳大學企管系教授 潤弘精密工程(股)公司 獨立董事 建舜電子製造(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 獨立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常駐監察人 中裕新藥 監察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一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99/05/26~102/05/257.新任生效日期:101/05/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二席獨立董事無異動。
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1/05/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明山、沈筱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100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之股東權益變動表-「分配後餘額」金額1.事實發生日:101/04/302.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0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之股東權益變動表-「分配後餘額」之總計數誤植。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所作更正並不影響損益。
四、特此公告/*TL 27 4916 事欣科 101/04/30 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5,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50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1年04月18日經授中字第101319020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1,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14,500,000元。(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5,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3,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39,500,000元。(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1年05月11日(星期五)發放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5,925,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2)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5,8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元(發放至元止)。 俟本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3)擬配發員工股票股利新台幣0元。 (4)擬配發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2,402,156元。 (5)擬配發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2,402,15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 除權配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 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592,5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5,925,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另訂除權配股基準日。 2.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 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討論事項第五、六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東園路67之1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第一案 100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 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2)承認事項 第一案 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 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一) 第一案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二案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第三案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第四案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第五案 申請股票上市(櫃)案(新增) 第六案 辦理申請初次股票上市(櫃)前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新增) (4)選舉事項 第一案 補選二席董事(含一席獨立董事)案 (5)討論事項(二) 第七案 解除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為使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 人順利推動本公司業務,擬為本公司新選任全部董事及其代表人就其所兼任與競業 禁止有關之職務,提請本次股東常會同意解除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競業禁止 之限制。 (2)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自強三路2號)。 (3)本次股東常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委託書統計驗證 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4/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詩蒨/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廖文嘉/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舊任者因個人公務繁忙請辭董事長職務;新任者由董事會推舉產生6.新任生效日期:101/04/187.其他應敘明事項:陳詩蒨女士僅請辭董事長職務,仍擔任董事職務。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3/282.發行股數:2,500,000股3.每股面額:104.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80元6.員工認購股數:10%,計25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90%,計2,250,000股;每仟股得認購104.8951048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 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2/1813.最後過戶日:101/02/13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14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2/1816.股款繳納期間:101/02/24~101/03/26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01/16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長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龍江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50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金額暨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為因應客觀環境面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101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處理 之,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01年3月28日為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
主動澄清鉅亨網101年3月24日報導本公司有關去年及今年EPS等獲利相關新聞1.傳播媒體名稱:網路鉅亨網新聞2.報導日期:101/03/243.報導內容:詳網路鉅亨網新聞101年3月24日之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鉅亨網報導本公司去年出貨大幅成長,法人估計去年EPS將超過12元....,今年在博弈市場持續火熱帶動下....全年 獲利有機會再攀頂,EPS有機會衝上15元,係純屬媒體之推估,凡營收獲利之 財務資料,請以本公司公告之內容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數字為準, 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東園路67之1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第一案 100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 10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2)承認事項 第一案 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 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一) 第一案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第二案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第三案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第四案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4)選舉事項 第一案 補選二席董事(含一席獨立董事)案 (5)討論事項(二) 第五案 解除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101/03/27~101/04/06 2.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場所: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自強三路2號。 3.有關盈餘分配案之相關內容,預計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召開董事會討論決議 通過後公告。 4.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為使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 人順利推動本公司業務,擬為本公司新選任全部董事及其代表人就其所兼任與競業 禁止有關之職務,提請本次股東常會同意解除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競業禁止 之限制。 5.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自強三路2號)。 6.本次股東常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委託書統計驗證 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公告序號:1主旨: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0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25,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50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2•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F401010國際貿易業5•F113020電器批發業6•F213010電器零售業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9•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三路2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五)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公司章程訂立於90年12月20日,民國100年6月28日第十二次修訂。(六)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數及金額:額定資本額為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4,500,000元,分為21,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1.本次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25,000,000元,計發行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以每股80元溢價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04.89510489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9,500,000元整,分為23,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九)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長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龍江分行除外)。(十一)股款繳納期間:101年2月24日至101年3月26日止(十二)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十四)本次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十五) 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1.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2.分送方式: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之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透過網路取閱。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2月1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2月14日起至101年2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1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五、本公司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1/16 2.發行股數:2,500,000股 3.每股面額:10 4.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80元 6.員工認購股數:10%,計25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90%,計2,250,000股; 每仟股得認購104.89510489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2/18 13.最後過戶日:101/02/1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1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2/18 16.股款繳納期間:101/02/24~101/03/2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01/1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長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龍江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50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金額暨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面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達森先生 華福工業(股)公司 業務經理獨立董事:余少茵女士 博計電子(股)公司監察人、先驅科技基金會董事外部專業人士:張乃文先生 長園科技實業(股)財務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1.經本公司100/12/27董事會決議通過。2.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 會,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民國102年5月25日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8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之股份, 計25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90%,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04.89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 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 長另訂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TL 21 4916 事欣科 100/09/20 本公司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9,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651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一○○年九月六日經授中字第100324810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9,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95,000,000元。(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股數:普通股1,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9,500,00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股份計新台幣214,5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已發行股份21,450,000股。(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五)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七)股票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開始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敬請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並填寫「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駕臨或郵寄本公司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78,000,000元分派現金股利及19,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6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2•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F401010國際貿易業5•F113020電器批發業6•F213010電器零售業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9•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195,000,000元,分為19,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三路2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七)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公司章程訂立於90年12月20日,民國100年6月28日第十二次修訂。(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19,500,000元,發行新股1,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後之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214,500,000元,分為21,4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十二)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起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並上興櫃買賣,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4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一○○年八月十九日為除權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一○○年八月十五日起至一○○年八月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一○○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一○○年八月十四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伍、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民國100年9月1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陸、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7/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朱永達/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公務繁忙請辭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7/16~102/05/25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7/08接獲朱永達董事請辭書並自7/8起生效。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