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驊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1/072.公司名稱: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表營業費用重分類併同更正同期比較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1)100年度損益表之推銷費用更正前 9,427 仟元 ,更正後 12,558 仟元; 99年度損益表之推銷費用更正前 2,490 仟元 ,更正後 3,634 仟元。 (2)100年度損益表之管理費用更正前 40,012 仟元 ,更正後 21,509 仟元; 99年度損益表之管理費用更正前 32,729 仟元 ,更正後 17,889 仟元。 (3)100年度損益表之研發費用更正前 44,830 仟元 ,更正後 60,202 仟元; 99年度損益表之研發費用更正前 42,382 仟元 ,更正後 56,078 仟元。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11/2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10/01~101/09/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11/2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09/28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部分條文案補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一名,任期自民國101/09/28至104/06/13止當選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清宏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072.發行期間:於董事會通過後二年內或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孰早者發行,並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及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功績等,由總經理核訂後提報董事長,並呈報董事會, 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為之。但認股權人違反 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撤銷全部或部分 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數量。 任一員工被授與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10%, 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額為75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本公司普通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750,000 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認股價格:每股新台幣 13 元。 (2)權利期間: (2-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五 年, 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五年存續期間期滿時,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 認股權利。 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 (2-2)認股權憑證及其權利不得質押、贈予他人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 過失者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 註銷。 (2-4)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4-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3)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自復職起恢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惟本辦法實施前因公辦理留職停薪者認股條件比照一般員工認股辦法處理。 (4-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 唯該認股權憑證仍以存續期間為限。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4-5-1)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4-5-2)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4-6)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 人,其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4-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8)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到有 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或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訂其 認股權利及行始時限。 (5)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註銷且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新台幣 4,417,170 元 每股配發約 0.22 元 (每仟股配發約22股) 員工分紅新台幣10,964,090元總計 617,000股 (依100.12.31財報淨值計算) 現金股利新台幣80,312,204, 每股配發現金約 4 元 . 4.除權(息)交易日:101/08/285.最後過戶日:101/08/29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3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038.除權(息)基準日:101/09/039.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相關法令規定,4本公司增資股票已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股東若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9/28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1路1號行政大樓B1訓練教室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修訂本公司96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名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80,312,204元,資本公積新台幣4,417,71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0,964,09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058,717股案,每股面額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217號函核准發行。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F401010 國際貿易業二、F601010 智慧財產業三、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四、I501010 產品設計業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新世代網路處理器晶片:1.伺服器電腦遠端管理IC .2.個人電腦遠端控制IC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15號2樓(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含三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含一名獨立職能監察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民國一O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九次修正。(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己發行股份總額200,780,510元,分為20,078,05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股票。(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4,417,170元發行新股441,717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22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行併湊,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0,964,090 元,依本公司100.12.31 經會計師查核後的每股淨值 $17.77 元(小數點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計617,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6,170,000 元。3.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1,367,6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21,136,76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80,312,20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約4元。四、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日期說明:本公司於101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訂於101年9月3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1年8月30日至101年9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五、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股東領取。六、現金股利訂於101年9月27日發放。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八、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宏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明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不適用5.異動原因:原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3,517,042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14 ~ 104/06/13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明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豐驊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鴻明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推選豐驊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鴻明先生擔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1/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14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100年度員工分紅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通過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6)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7)通過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通過增訂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9)通過增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10)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11)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案 (12)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自民國101/6/14至104/6/13止。 當選董事7人,其中包括獨立董事3人: (1)董事:林鴻明 (2)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3)董事:賢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余明長 (4)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清宏 (5)獨立董事:楊千 (6)獨立董事:胡迪群 (7)獨立董事:蕭知中 當選監察人3人: (1)監察人:蔡永平 (2)監察人:徐宏淵 (3)監察人:池宜曇 (13)解除本公司第四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明 信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裕華 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財務長暨總管理處協理 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昌興 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企劃處資深經理 董事:賢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余明長 奧迪北區(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董事:陳清宏 信驊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黃鴻儒 信驊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監察人:蔡永平 茂積(股)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徐宏淵 茂積(股)公司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林鴻明 信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財務長暨總管理處協理 董事:賢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余明長 奧迪北區(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清宏 信驊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楊千 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胡迪群 欣興電子(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蕭知中 友威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監察人:蔡永平 茂積(股)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徐宏淵 茂積(股)公司副總經理 監察人:池宜曇 詮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林鴻明 256,440 股 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809,396 股 董事:賢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余明長 397,484 股 董事: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清宏 3,517,042 股 獨立董事:楊千 0 股 獨立董事:胡迪群 0 股 獨立董事:蕭知中 0 股 監察人:蔡永平 539,119 股 監察人:徐宏淵 482,243 股 監察人:池宜曇 0 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5~102/06/248.新任生效日期:101/06/14~104/06/13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董事:賢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余明長 獨立董事:楊千 獨立董事:胡迪群 獨立董事:蕭知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宏正自動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新宇 獨立董事:蕭知中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陳新宇 北京宏正騰達(股)公司董事 亞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蕭知中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協理 德威電子(崑山)有限公司協理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宏正騰達(股)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6號錦秋國際大廈A座18層 亞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羅田社區燕羅公路184號廠房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萬豐南環路(西部工業園)539#第B棟三樓 德威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昆山開發區昆嘉路361號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 重慶市九龍坡區金鳳路10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北京宏正騰達(股)公司 電腦軟、硬體的開發、設計、製作,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 、技術服務從事電腦軟體(音像出版物除外)、硬體及電腦系統集成產品 的批發、佣金代理(拍賣除外)、進出口、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亞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生產經營電腦週邊設備。 友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噴塗及真空鍍膜代工 德威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真空鍍膜代工 重慶光威科技有限公司 真空鍍膜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豐驊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明 信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明 信驊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推舉6.新任生效日期:101/06/14~104/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1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千先生 :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 胡迪群先生:欣興電子(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蕭知中先生:友威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千先生 :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教授 胡迪群先生:欣興電子(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蕭知中先生:友威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4/20~101/06/148.新任生效日期:101/06/1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05/113.報導內容:..信驊今年營收及獲利將同比成長20%,賺逾半個股本。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迄今並未對今年營收、獲利作任何財務預測之公告,上述資訊純屬媒體臆測,特 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公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2)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發生緣由:101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3.因應措施: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中華民國101/06/14上午十時開會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15號2樓本公司員工餐廳 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 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1.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 公司章程案 3.修訂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案 4.修訂 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 案 5.修訂 股東會議事規則 案 6.增訂 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 案 7.增訂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9.申請股票上櫃案 10.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案 11.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1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臨時動議 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分配案主要內容: 1.現金股利新台幣80,312,204元,即每股配發新台幣約4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2.員工紅利新台幣10,964,090元 , 依本公司100/12/31經會計師查核後的每股 淨值 $17.77 元小數點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新股計 617,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6,170,000 元。俟股東常會通 過後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 3.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4,417,1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配發至股東股利,每仟股 無償配發約22股,合計發行新股441,7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俟股東常會通過 後,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 停止股票過戶期間101/04/06~101/06/14。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04/06~101/04/16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於101/04/16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 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15號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發生緣由: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配現金股利:NT$80,312,204元(每股NT$4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00年度擬配發員工紅利NT$10,964,090元及董監酬勞NT$810,654元與100年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共NT$11,801,167元之差異NT$26,423元, 擬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後調整列為101 年度損益.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20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由楊千先生,胡迪群先生,蕭知中先生擔任. 並由楊千先生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1年0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本公司101年01月1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有關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及事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共計20,078,0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 200,780,51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04月20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04月15日(現場過戶請提前至101.04.13辦理)。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04月16日至101年04月30日止。4.自民國101年04月30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5.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1年05月02日。(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4月30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需俟101年4月30日起持舊股票請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三、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4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4日二.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上午十時三.開會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15號2樓(本公司員工餐廳)四.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2.承認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1).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2).修訂「公司章程」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7).增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8).申請股票上櫃案(9).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案(10).改選董事、監察人案(1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五.停止股票過戶期間:101年04月16日至101年06月14日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1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於民國101年4月1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 :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15號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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