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傑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3/272.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本公司2013年1月28日董事會決議將辦公室遷址至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4樓 乙案,因公司業務需要,擬於2013年4月30日改搬遷 至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工業東七路五號五樓。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7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4605975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20000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77000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282.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102/3/31將搬遷至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4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232.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09/21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8,00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年9月24日至101年11月23日。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股。 (4)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5)原預訂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元至18元之間,惟當公司股 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1/11/23 (7)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719,000股。 (8)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新台幣10,916,587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15.18元。 (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1.22% (11)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719,000股。 (12)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2% (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因興櫃巿場每日交易量少及為兼顧市場機制 並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執行分批買回,致未能執行完畢。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09/21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3)預計買回之期間:自101/9/24~101/11/23止。(4)買回之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5)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 元至18 元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6)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 %。(7)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 股。(8)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8,00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創傑科技一O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12,204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949,769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6,122,04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32號函核准,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8月27日園商字第1010027263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辦理交付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並於交付前另公告之。
公告序號:2主旨:創傑科技一O一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行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12,204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949,769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6,122,04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32號函核准,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8月27日園商字第1010027263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增資股票於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函後,自101年9月12日起在興櫃市場買賣。三、茲將新股上興櫃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56,05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60,590,000元。(2)本次增資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2,612,2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122,040元。(3)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58,671,2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6,712,040元。(4)本次增資發行之股份以無實體發行登錄,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5)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訂於101年9月12日(星期三)起發放並上興櫃市場買賣,茲將股份交付方式說明如下:(1)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將於101年9月12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領取通知書」,填妥相關資料檢附集保存摺影本,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票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8,790,150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1年8月8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0.6919522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1年8月31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以股東股息紅利新台幣(以下同)16,624,350元及員工紅利12,062,066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612,204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949,769股),每股面額10元。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32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38,790,150元配發現金股利。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三、I599990 其他設計業(積體電路設計業)。四、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限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輻射性電機、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藍芽基頻/整合晶片2.無線區域網路晶片3.多重標準無線網路系統晶片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554,145,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55,414,5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8號4樓。五、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8年4月28日,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100年12月9日。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依本公司101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如下:a.盈餘分配:盈餘轉增資1,662,435股及現金紅利新台幣 38,790,150元。b.員工紅利:員工分紅轉增資949,769 股,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340,231元擬授權董事長決定分配方式發放予員工。2.股東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致使流通在外數增加644,500 股,按已發行股份56,059,000股 計算,擬調整原配息及配股比率如下:a.股票股利調整為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29.65509552 股。(每股配發0.02965509)b.現金股利調整為每股配發0.69195222元。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86,712,04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58,671,204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發放日期屆時另行公告。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8月8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8月4日起至101年8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伍、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07/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齊祖杰、副理、創傑科技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麗屏、經理、明泰科技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暨新任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1/07/17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7838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第三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第三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564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55,414,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54,145,000元整。2、99年度第三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345,500 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1年7月17日(星期二)起於興櫃買賣。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7/052.公司名稱: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9頁及第10頁部份資料6.因應措施:將修正後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62.重要決議事項:一 、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案。 (三)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 二 、 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本公司100年度盈餘暨員工分紅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規則」案。 (六)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三 、臨時動議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16,624,350元(每仟股配發30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8,790,150元(每股配發0.7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2,062,075元,以最近一期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2.7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 949,769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元以現金發放。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1,340,231元。 (3)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00,000元。 (4)股利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如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 股權利或因配合股票申請上櫃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5)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6)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62,435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6,624,3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12,062,075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2.70元為計算基礎,發行 新股949,769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元以現金發放。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 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16,624,350元(每仟股配發30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8,790,150元(每仟股配發0.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2,062,075元,以最近一期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2.7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 949,769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元以現金發放。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1,340,231元。 (3)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00,000元。 (4)股利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如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 股權利或因配合股票申請上櫃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5)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6)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8號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盈餘暨員工分紅轉增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8日(星期六)起至101年6月26日(星期二)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手續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27日下午4: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 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 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1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將於101年04月20日起 至101年0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1年04月30日下午五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 『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 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8號2樓 ,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收﹝電話:03-5778385﹞。
公告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年第一、二、三次及99年第一、二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創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年第一、二、三次及99年第一、二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564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54,843,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548,430,000元整。2、本公司於101年3月19日受理98年度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160,000 股、98年度第二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209,000 股、98年度第三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146,000 股、99年度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18,000 股、99年度第二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38,500 股,合計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共計571,500 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1年3月23日(星期五)起於興櫃買賣。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2/1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委員成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12/19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1) 姓名:林福謙;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2) 姓名:張秋煌;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3) 姓名:許崇豪;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1.事實發生日:100/12/19 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審計委員會設置。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本公司已完成設置 審計委員會。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位獨立董事林福謙先生、許崇豪先生及張秋煌先生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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