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富邦商銀(公)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13/04/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4/24~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4/24~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解除 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2/08/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蔡承道/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蔡承道/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9996號松日鼎盛25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信息諮詢、投資諮詢、股權投資,
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健康管理諮詢與養老管理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理人任命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1.董事會決議日:112/08/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蔡承道/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蔡承道/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9996號松日鼎盛25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信息諮詢、投資諮詢、股權投資,
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健康管理諮詢與養老管理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經理人任命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0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陳聖德/台北富邦銀行董事長
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
郭倍廷/台北富邦銀行總經理
韓蔚廷/富邦金控總經理
張溫德/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邱顯龍/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林昆三/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洪主民/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獨立董事:
范正權/前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
經天瑞/前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
鄧家基/前台北市副市長
陳亮丞/前星展銀行(台灣)總經理
胡鶴浚/台灣戰略模擬學會理事
郭瑜玲/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蔡明興/富邦金控董事長
郭倍廷/台北富邦銀行總經理
韓蔚廷/富邦金控總經理
陳金榮/前台北富邦銀行執行副總經理
張溫德/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黃漪漱/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莫怡冰/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黃世華/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邱顯龍/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獨立董事:
經天瑞/前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
莫兆鴻/前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
陳亮丞/前星展銀行(台灣)總經理
何鴻榮/前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吳碧珠/前台北市議會議長
郭瑜玲/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12~112/06/11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0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陳聖德/台北富邦銀行董事長
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
郭倍廷/台北富邦銀行總經理
韓蔚廷/富邦金控總經理
張溫德/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邱顯龍/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林昆三/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洪主民/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獨立董事:
范正權/前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
經天瑞/前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
鄧家基/前台北市副市長
陳亮丞/前星展銀行(台灣)總經理
胡鶴浚/台灣戰略模擬學會理事
郭瑜玲/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蔡明興/富邦金控董事長
郭倍廷/台北富邦銀行總經理
韓蔚廷/富邦金控總經理
陳金榮/前台北富邦銀行執行副總經理
張溫德/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黃漪漱/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莫怡冰/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黃世華/前台北富邦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邱顯龍/台北富邦銀行董事
獨立董事:
經天瑞/前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
莫兆鴻/前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
陳亮丞/前星展銀行(台灣)總經理
何鴻榮/前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吳碧珠/前台北市議會議長
郭瑜玲/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12~112/06/11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0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2/06/0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聖德/台北富邦銀行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明興/富邦金控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聖德/台北富邦銀行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明興/富邦金控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
韓蔚廷董事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09~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
韓蔚廷董事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09~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1.事實發生日:112/03/23
2.發生緣由:
(1)台北富邦銀行與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2年3月17日申報生效。
(2)台北富邦銀行訂定112年4月1日為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行111/11/18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
(1)台北富邦銀行與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2年3月17日申報生效。
(2)台北富邦銀行訂定112年4月1日為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行111/11/18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1/30
2.發生緣由:本行以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合併日盛銀行。雙方業已於111年11月18日經董事
會(依公司法第128-1條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由台北富邦銀行為存續公司,吸收
合併日盛銀行,並於當日完成合併契約書簽署,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1月
18日金管銀控字第11102332311號函核准在案。本次合併之對價,由台北富邦銀行按
1:0.7316之換股比例,將日盛銀行普通股股份每1股換發台北富邦銀行普通股股份
0.7316股予日盛銀行股東。本行董事長與日盛銀行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
112年04月01日。如後續有變更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由雙方
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並辦理後續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行以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合併日盛銀行。雙方業已於111年11月18日經董事
會(依公司法第128-1條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由台北富邦銀行為存續公司,吸收
合併日盛銀行,並於當日完成合併契約書簽署,並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1月
18日金管銀控字第11102332311號函核准在案。本次合併之對價,由台北富邦銀行按
1:0.7316之換股比例,將日盛銀行普通股股份每1股換發台北富邦銀行普通股股份
0.7316股予日盛銀行股東。本行董事長與日盛銀行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
112年04月01日。如後續有變更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由雙方
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並辦理後續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台北富邦銀行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核准本行與 日盛銀行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112/01/17
2.發生緣由:本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請吸收合併日盛銀行案獲核准,依
銀行局於民國112年01月17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銀行局於本日核准此合併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訂定並對外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12/01/17
2.發生緣由:本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請吸收合併日盛銀行案獲核准,依
銀行局於民國112年01月17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銀行局於本日核准此合併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訂定並對外公告之。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08~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08~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1.董事會決議日:111/11/18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程耀輝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倍廷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程耀輝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倍廷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程耀輝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生效日為111年11月21日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程耀輝先生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生效日為111年11月21日
1.股東會決議日:111/10/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洪主民常務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21~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洪主民常務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中信富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北京市通州區安順北里18號樓安順2街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租賃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洪主民常務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21~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洪主民常務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中信富通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北京市通州區安順北里18號樓安順2街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租賃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1.股東會決議日:111/08/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韓蔚廷董事
洪主民董事
郭倍廷董事
郭瑜玲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12~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洪主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北路101號商業銀行大廈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銀行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韓蔚廷董事
洪主民董事
郭倍廷董事
郭瑜玲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12~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洪主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北路101號商業銀行大廈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銀行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台北富邦銀行一○二年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公告內容:本行103年6月18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計2,500,000,009元,並以103年6月24日為配息基準日。
公司代號:5836 申報日期:103/03/19公告序號:1公告主旨:本行103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查核及稅務等之查核簽證事項,擬委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美慧及黃樹傑會計師辦理。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03年3月19日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怡君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樹傑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美慧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樹傑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配合本行公司治理與相關法令對會計師輪調制度的要求。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民國103年3月19日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4日金管銀控字第10300000731號函核准,並報奉經濟部103年2月7日經授商字第103010206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商業銀行業。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8,206,571,1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2,065,711,640元。4.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五十號1、2、3、5、8、12樓。5.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15名,監察人3名,任期3年至103年6月23日。6.公司章程修正日期:102年6月26日。7.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條件: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5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40,000,000元。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轉讓之外,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8.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8,360,571,1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3,605,711,640元。9.增資新股股票發放日:103年3月5日。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61,592,356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18日金管銀控字第10200279521號函核准,並報奉經濟部102年11月21日經授商字第102012324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商業銀行業。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7,644,978,8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6,449,788,080元。4.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五十號1、2、3、5、8、12樓。5.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15名,監察人3名,任期3年至103年6月23日。6.公司章程修正日期:102年6月26日。7.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條件:本次增資發行新股561,592,3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615,923,560元。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轉讓之外,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8.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8,206,571,1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2,065,711,640元。9.增資新股股票發放日:102年12月20日。
公告序號:1主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853,144,575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普通股574,307,685股,共計1,427,452,26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4,274,522,600元乙案,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943號函申報生效;另私募普通股之股東配發94,449,695股,合計發行新股1,521,901,955股。並報奉經濟部102年8月14日經授商字第102011639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股票股份:6,123,076,8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230,768,530元。2.本次發行股票股份:1,521,901,955股(含私募股權配發之94,449,6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219,019,550元。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2年9月6日發放。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台北富邦銀行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除權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行民國102年6月2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9,095,942,700元、發行新股909,594,270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6,123,076,850元、發行新股612,307,685股。增資後本行之資本額為新台幣76,449,788,080元,股數為7,644,978,808股。二、本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基準日,除權基準日訂為102年7月24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02年7月20日至102年7月24日停止過戶。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台北富邦銀行100年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公告內容:本行民國101年6月27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中股票股利計6,337,898,080元,並經101年8月23日董事會通過以101年8月31日為除權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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