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鉅邁(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會計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12/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會計主管:郭侗、副總、本公司之行政財會處經理於87年7月1日就任(2)內部稽核主管:楊鵑菱、副理、本公司之稽核專員於97年12月15日任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正式任命 7.生效日期:100/12/31 8.新任者聯絡電話: (1)財務會計主管:郭 侗 02-26988112(2)內部稽核主管:楊鵑菱 02-2698811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公告內容: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壹、本公司於100年08月16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991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100年11月05日董事會決議授權予董事長進行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4,86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8,680,00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股比率:1:1。(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11月25日起至100年11月29日止。(三)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11月29日。(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11月30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五)民國100年11月30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辦理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718-6425。(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0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1.事實發生日:100/11/05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11/05成立功能性委員會,說明如下:(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二)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振枝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蔡宏修先生 本公司獨立董事蕭景夫先生 交通銀行秘書處前處長(三)任期:100年11月05日至103年5月15日
1.股東會決議日:100/10/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羅瑞淇/董事長、羅基煌/董事、丁敏如/董事、楊文靖/董事、葉乃台/董事、陳修澤/董事、張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或類似之百分之百持股轉投資公司擔任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5/16~103/05/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羅瑞淇/董事長、羅基煌/董事、丁敏如/董事、楊文靖/董事、葉乃台/董事、陳修澤/董事、張棋/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鉅邁(泰興)工業服務有限公司羅瑞淇/董事長、羅基煌/董事、丁敏如/董事、楊文靖/董事、葉乃台/董事、陳修澤/董事、張棋/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大陸地區水處理藥劑銷售與技術服務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轉投資百分之百持股關係企業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09/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羅基煌/總經理、陳博仁/副總經理、陳建都/副總經理陳柏余/業務區經理、楊斯閔/專案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受本公司指派且與本公司相同營業項目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羅基煌/總經理、陳博仁/副總經理陳建都/副總經理、陳柏余/市場開發部經理楊斯閔/市場經營部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鉅邁(蘇州)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羅基煌/總經理、陳博仁/副總經理、陳建都/副總經理、陳柏余/市場開發部經理、楊斯閔/市場經營部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太倉市瀏河鎮張橋村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發、加工、銷售各項處理劑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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