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成國際藥業(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2/01/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怡如(杏昌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配合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之法令要求,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 第十條第一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之具體認定標準第八款第二目」 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應設置一席監察人。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監察人-陳怡如: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2/01/11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1/112.重要決議事項:(1)選舉事項: a.本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案-當選人為孫慶鋒、黃秀美 b.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當選人為陳怡如 (2)討論事項 a.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b.通過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c.通過本公司章程修改案 d.通過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 e.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2/01/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孫慶鋒獨立董事、黃秀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如下:孫慶鋒獨立董事-國聯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暨總經理、 康群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鑫寶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盛達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黃秀美獨立董事-生寶生物科技(股)公司顧問、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營運長、 太景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微脂體(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27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1/12/24截止,尚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催繳期間自 民國101年12月28日至102年1月28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灣銀行東湖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份,依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1.事實發生日:101/12/25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案,並送交股東會決議通過。 (2)通過本公司擬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3)通過修改本公司民國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程。 (4)通過本公司認購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不逾NT$120,000,000。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52.發行期間: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並授權董事會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得辦理發行, 並授權董事會依據該辦法決定實際授予及可認購名單與股數。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員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得認購之股數將以其職稱、職等、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其對公司之貢獻、 認購當時法令規定及其他等因素為參考依據。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87.231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87,231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認股價格:新台幣48元 (2)權利期間: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對於失效之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得為繼承。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以本公司股票101年12月14日興櫃收盤價格NT$141.5及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 預估之已發行股數數額共計98,629,350股計,設算平均每認股權股份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約NT$93.5,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NT$17,506,099,以預估既得期間2至4年估算, 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2年NT$5,679,517、103年NT$7,572,690 及104年NT$3,351,775、105年NT$847,411及106年NT$54,707。 本次預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份總數 約佔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預估之已發行股數總數的比率為0.19%, 預估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2年NT$0.06、103年NT$0.08、104年NT$0.03、 105年NT$0.01及106年NT$0,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1/1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2樓) 4.召集事由:本公司為辦理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 修改本公司章程、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暨「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 「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等事宜, 本公司擬於民國102年1月11日召開民國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議程如下: (1)報告事項: a.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b.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暨101年第三季執行情形 (2)選舉事項: a.本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案 b.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3)討論事項 a.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b.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c.公司章程修改案 d.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 e.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2/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召集事由新增二項討論事項如下:c.公司章程修改案 d.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
1.事實發生日:101/12/212.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百分百轉投資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安成藥業百分百持有之子公司-安成生技獨立研發之新藥AC-201,除原有第二型糖尿病適應症外,其預防痛風發作之新適應症亦已順利通過 美國食品藥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及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IND (Investigational NewDrug)審核, 即將於2013年1月於台灣和美國直接進入Phase IIa人體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14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孫慶鋒、黃秀美資格審查案 (2)通過並同意去除本公司擬於102年1月11日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獨立職能」監察人之「獨立職能」字眼。 (3)通過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並連同101年第三季執行情形提報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1/1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2樓) 4.召集事由:本公司為辦理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暨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等事宜,本公司擬於 民國102年1月11日召開民國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議程如下: (1)報告事項: a.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b.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暨101年第三季執行情形 (2)選舉事項: a.本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案 b.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3)討論事項 a.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b.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c.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2/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召集事由新增及修改如下:(1)依據101年11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條第一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之具體認定標準第八款」 之修正條文已廢止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之設置要求,因應此一法令之修改, 原選舉事項:b.本公司獨立職能監察人補選案,修正為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2)依據本公司101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096號函文第七項辦理。 應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提報股東會報告。 故新增報告事項:b.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暨101年第三季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1/11/28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灣銀行東湖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灣銀行內湖分行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11月05日及101年11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101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096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a.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製藥之開發及轉移)。b.F108021西藥批發業。c.F208021西藥零售業。d.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e.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F401010國際貿易業。g.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h.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i.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j.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k.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l.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m.C802041西藥製造業。n.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以下同)2,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956,293,500元,為記名式普通股95,629,350股,每股面額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11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4樓(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86年11月07日訂立,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06月20日。(六)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3-7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八)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08元溢價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約28.23400974股。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986,293,500元,為記名式普通股98,629,350股,每股面額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款繳納日期:自101年12月21日至101年12月24日止。(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台灣銀行東湖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三)儲存專戶銀行:台灣銀行內湖分行。(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五)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十六)本公司公開說明書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三、茲訂民國101年12月17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12月13日至民國101年12月1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12月12日下午5時以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妥過戶手續。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放,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屆時將另行公告。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11/262.發行股數:3,000,0003.每股面額:104.發行總金額:30,000,0005.發行價格:108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 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扣除保留10%之股份計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2,700,000 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 每仟股約可認購28.2340097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12/1713.最後過戶日:101/12/12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2/13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1/1116.股款繳納期間:101/12/21-101/12/24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11/28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內湖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停止過戶截止日期原為101/12/17,因召開股東臨時會,故延長至102/01/11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2.報導日期:101/11/16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考量股東權益,安成擬保留三項新藥,另三項新藥傾向出售」。
報載內容「安成藥業總經理陳志光表示,安成生技過去幾年共開發六項新藥,……,
目前評估出售與潤惠生技,僅保留進度較快的三項新藥AC-201、AC301及AC-701」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載「目前評估出售與潤惠生技,
僅保留進度較快的三項新藥AC-201、AC301及AC-701」係媒體自行之臆測,
與本公司無涉。
關於本公司簽訂之合作契約一切訊息應以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報導日期:101/11/16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考量股東權益,安成擬保留三項新藥,另三項新藥傾向出售」。
報載內容「安成藥業總經理陳志光表示,安成生技過去幾年共開發六項新藥,……,
目前評估出售與潤惠生技,僅保留進度較快的三項新藥AC-201、AC301及AC-701」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載「目前評估出售與潤惠生技,
僅保留進度較快的三項新藥AC-201、AC301及AC-701」係媒體自行之臆測,
與本公司無涉。
關於本公司簽訂之合作契約一切訊息應以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2.報導日期:101/11/083.報導內容:報載標題「共拓海外市場,安成不排除購併同業。」報載內容「……。陳志光表示,相較於新藥不及1%的成功率,只要有特殊製程研發及生產能力的廠商,挑戰Paragraph IV藥品成功上市的機率有五成,且能領先其他學名藥廠擁有180天的獨賣保護。……。他表示,因採Paragraph IV上市的藥品,擁有180天的獨賣保護期,……。」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載中載明「擁有180天的獨賣保護」之情形,依據美國藥政法規規定,係僅限於第一個提出Paragraph IV學名藥藥證申請且為美國 FDA接受申請之學名藥才得擁有,並非所有Paragraph IV申請之學名藥皆擁有180天的獨賣保護期。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2.報導日期:101/11/083.報導內容:報載標題「安成明年估2-3項新品在美上市;轉盈待2014年。」報載內容「安成藥業(4180) 5日登錄興櫃,該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專注於美國第四類(Paragrap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序(ANDA)及高技術門檻學名藥的台灣藥廠,……,最快明年下半年單月有機會挑戰損益兩平,2014年年中後力拼營運轉正。……。而安成藥業自切割以來18個月內,已提出8項高市場價值、高進入門檻的ANDA申請,其中,包括6項Paragraph IV,並取得第一個申請(First-to-file)的學名藥資格。」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載「安成藥業(4180) 5日登錄興櫃,最快明年下半年單月有機會挑戰損益兩平,2014年年中後力拼營運轉正。」係媒體自行之臆測,與本公司無涉。(2)另報載「而安成藥業自切割以來18個月內,已提出8項高市場價值、高進入門檻的ANDA申請,其中,包括6項Paragraph IV,並取得第一個申請(First-to-file)的學名藥資格。」,截目前為止,本公司8項ANDA申請學名藥產品中,屬於Paragraph IV之第一個申請(First-to-file)的學名藥品項為1項。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1/11/09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安成新藥明年有望登陸美國」。報載內容「安成藥業(4180)總經理陳志光表示,……。安成日前已再度與Teva簽訂第四項學名藥的獨家銷售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標題「安成新藥明年有望登陸美國」中所指之新藥,應屬本公司之美國第四類(Paragrap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序(ANDA)學名藥之誤植。(2)另報載「安成日前已再度與Teva簽訂第四項學名藥的獨家銷售權。」並非事實,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與Teva簽約之品項為三項。有關本公司簽訂之合作契約以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版2.報導日期:101/11/073.報導內容:報載「……安成國際,決議發行1,200張權利新股,以面額10元讓員工認購。以該股昨(6)日收盤價173元估算,每位員工至少現賺140萬元以上,……。安成國際目前約有135名員工,預估每位員工可認購8.8張股票,每張股票獲利高達16.3萬元,相較於股東是以108元溢價認購,安成股價登錄興櫃,每名員工身價至少增加150萬元,是這波生技新藥股大漲的大贏家。」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本次擬發行之證券類別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本次發行須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再行召集董事會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於報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再由董事會依據該辦法決定實際授予及可認購名單與股數。因此上述報載有關可認購之對象、每位員工可認購之股數及獲利金額等,係媒體自行所做之臆測,與本公司無涉。(3)有關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以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該公司尚未完成設立登記)2.事實發生日:101/11/5~101/11/5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每股NT$66.6666之價格取得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該公司總股份為3,000,000股),取得總金額以NT$200,000,000為上限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主要交割條件:1.優良生產(股)公司已合法設立完成。2.已超過總計占優良生產90%以上已發行股份之優良生產股東簽署之股份買賣契約書(同意出售其個別持有的優良生產股份予本公司)。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最高3,000,000股,金額最高200,000,000元,持股比例最高約100%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總資產比率22.22%,股東權益比率27.55%,營運資金新台幣389,420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之需求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合約議定及簽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0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10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參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若依百分之十之提撥比率之比率計算,對外公開發行之股數僅為三十萬股未達五十萬股,故無須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扣除保留10%之股份計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可認購28.2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增資案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人洽本公司輔導券商向證券主管機關辦理申報事宜,並於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繳款期間、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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