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微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盈餘、員工紅利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民國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員工紅利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以股東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3,502,590股;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39,000股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2,335,060股,共計發行5,976,650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轉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137號函核准在案。並奉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0年11月24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7376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0年12月14日(星期三)起發放並興櫃買賣。二、茲將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33,350,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333,506,000元整。(二)本次增資興櫃股票:普通股5,976,6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9,766,500元整。(三)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39,327,2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93,272,500元整。(四)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興櫃之普通股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四、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2月14日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一)已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 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或親自簽名(簽名者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現場親簽,並攜帶身份證正本,郵寄者不接受辦理)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盈餘、員工紅利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經民國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員工紅利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以股東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3,502,590股;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39,000股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2,335,060股,共計發行5,976,650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轉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137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零組件之買賣維護保養業務。(二)電腦程式設計及電腦資料處理業務。(三)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四)前各項產品之代理報價及投標。(五)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已發行股票: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33,506,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33,350,6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55巷17號6樓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七、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一)本公司自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5,025,90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23,350,600元,合計新台幣58,376,5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837,65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二)股東紅利及資本公積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分別配發105.02股及70.02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承購之。(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9,327,25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393,272,50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股本結構。十、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給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一、本次盈餘轉增資案,擬定配股除權基準日為100年11月12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0年11月08日至100年11月12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11月0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以11月07日寄達文件為準)至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之權利。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特此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10/20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7/01-100/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配合上櫃申請作業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0/10/2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10/1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5,025,9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502,590股,每股無償配發0.105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720元。(4)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296,280元(其發行股數係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9年度財務報告淨值每股16.52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13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23,350,6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335,060股,每股無償配發0.070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11/045.最後過戶日:100/11/0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0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1/128.除權(息)基準日:100/11/1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1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文隆,本公司獨立董事陶繼冬,本公司獨立董事鄭淳仁,本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6條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0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其任期自100年10月19日起至103年10月10日止。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10/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10/112.重要決議事項:(一) 改選第七屆董監事案(二)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三) 通過股票上櫃案(四) 通過預計上櫃前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 事:張恩傑董 事:李金蓮董 事:江國偉董 事:方宏哲獨立董事:鄭文隆獨立董事:陶繼冬獨立董事:鄭淳仁監 察 人:周建利監 察 人:李友錚獨立職能監察人:丁惠敏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 事:張恩傑董 事:李金蓮董 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余玉書董 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賴妙音獨立董事:鄭文隆--曾任台船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陶繼冬--現任富鑫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獨立董事:鄭淳仁--現任陞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副總監 察 人:周建利監 察 人:方宏哲獨立職能監察人:丁惠敏--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提前全面改選第七屆董事、監察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 事:張恩傑 3,859,726股董 事:李金蓮 226,715股董 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余玉書 10,000,000股董 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賴妙音 10,000,000股獨立董事:鄭文隆 0股獨立董事:陶繼冬 0股獨立董事:鄭淳仁 0股監 察 人:周建利 2,611,479股監 察 人:方宏哲 57,000股獨立職能監察人:丁惠敏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099/01/19~102/01/188.新任生效日期:100/10/11~103/10/1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提前全面改選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10/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恩傑董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余玉書董事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代表人賴妙音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職稱 姓 名 範圍董事 張恩傑 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人董事 達爾科技國際B.V.公司 DIODES INC 集團董事及經理人法人董事代表人 余玉書 DIODES INC 集團董事及經理人法人董事代表人 賴妙音 DIODES INC 集團董事及經理人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關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10/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恩傑 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恩傑 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及監察人,提前全面改選,並於改選後推選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0/10/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778號函核准在案,並奉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0年9月19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57374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0年10月7日(星期五)起發放並興櫃買賣。二、茲將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23,350,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33,506,000元整。 2.本次增資興櫃股票: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33,350,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33,506,000元整。4.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興櫃之普通股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四、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0月7日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一)已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 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或親自簽名(簽名者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現場親簽,並攜帶身份證正本,郵寄者不接受辦理)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1.事實發生日:100/09/072.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39元,總計39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0年09月07日為增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0/1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55巷21號4樓4.召集事由:(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改選第七屆董監事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名,本次股東臨時會受理提名期間訂為100年08月29日起至100年09月07日下午5點止。其受理處所為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22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55巷17號6樓,電話:(02)26620011)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1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1,675,3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9/085.最後過戶日:100/09/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168.除權(息)基準日:100/09/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11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39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5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有償認股368.4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認一新股者,得由股東自行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原股東未認購者,得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8/0213.最後過戶日:100/07/28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9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02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0/08/05至100/09/05特定人認購期間為100/09/06至100/09/07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7/11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銀行敦南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778號函核准在案。
公告序號:1主旨: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778號函通知申報生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零組件之買賣維護保養業務。(二)電腦程式設計及電腦資料處理業務。(三)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四)前各項產品之代理報價及投標。(五)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55巷17號6樓。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1~3人,任期均為3年。五、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4年8月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0年6月28日。六、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訂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30,696,000元整,每股面額10元,分為23,069,6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有償認股368.4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39元。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3,069,6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330,696,00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十二、股款繳納期限:(一)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訂為民國100年8月5日至9月5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自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二)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訂為民國100年9月6日至9月7日止。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參、茲定民國100年8月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29日至100年8月2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0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至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避免影響權利。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伍、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二)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二)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6.發行價格:39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計1,5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儘先分認。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公司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13.其他應敘明事項:A.本案所定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B.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將未認足或未認購之部份、全數洽由Diodes International B.V.認購之。C.德微公司之董事(含董事長)全數放棄此次增資可認股之部份。
1.事實發生日:100/06/2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荷蘭商Diodes international B.V.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6/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A.公司同意洽荷蘭商Diodes international B.V.認購本次現金增資未認足或未認購之部份。B.荷蘭商Diodes international B.V.同意於取得相關核准等先決條件成就後,同意以本次發行價格全數認購。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加強與Diodes的關係。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112.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無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德微科技100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2.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4.臨時動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35,025,900元,每股擬配發1.5元。(註)二、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1,675,300元,每股擬配發0.5元。(註)三、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 23,350,600元,每股擬配發1元。(註)四、董監酬勞:新台幣  900,000元。五、員工紅利:新台幣2,300,000元。註:每股股利之股本以現時股本23,069,600股加計員工認股權可執行之281,000股為基數.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二、本次配發之股利,嗣後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權利等因素,影響除權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配息比率發生變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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