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特(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私募資金來源: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對特定人進行私募。3.私募股數:發行額度不超過1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將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及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熟高者。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之依據,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本公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市)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二次募集所得之資金皆用以充實本公司之營運資金,以及改善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於一年內二次辦理。(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決議不發放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為3,885,828元,99年度稅後淨損164,933,119元,期末待彌補虧損為161,047,291元。
1.事實發生日:99/07/20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99/07/20董事會決議通過,訂於99/08/13為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另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專區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7/20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辦理補正98年度年報第15頁及第55頁內容。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取得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股權1.事實發生日:2010/07/2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ZONE PRODUCTS AND SERVICES LTD.投資GILROY ENTERPRISESPTE LTD,再轉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743仟股,每股面額新加坡幣1元每單位價格:新台幣35.334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7,573仟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美金5,000仟元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美金1,0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產品之專業代工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無保留意見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人民幣21,978仟元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人民幣41,99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人民幣-1,723仟元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人民幣14,603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新台幣58,538仟元昆山達鑫電腦有限公司:新台幣67,648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2,950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1.12%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70%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8.96%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249,318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6.60%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17%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5.31%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6年度:新台幣5,079仟元97年度:新台幣-884仟元98年度:新台幣-12,092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1.平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法人監察人。2.CT-THE INDUSTRIAL CO LTD 與本公司之關係:無。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1.原因:平成電子於99年4月參與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成為本公司持股10%以上股東,本公司為加強對昆山達鑫電子、昆山達鑫電腦公司營運之掌握能力,故擬取得平成電子所間接持有之昆山達鑫電子、昆山達鑫電腦股權。2.因平成電子為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之原始股東,故並無前次移轉人。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取得日期:2001年8月。價格:新加坡幣3,763仟元。交易當時與本公司之關係:無。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條件:投審會核准後將股款一次匯付交易相對人。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定方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 99年上半年度之每股淨值,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為本公司本業之延伸。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19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9年6月的月營業額資訊金額誤植,更正內容如下:本公司當月業務營收淨額原申報55,885仟元,更正申報為54,800仟元本公司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原申報361,545仟元,更正申報為360,460仟元6.因應措施:將更正後之99年6月營業額資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99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9/06/29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等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3)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4)董事、監察人補選案:新任董事:龐有情。新任監察人:平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5)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藍秋姿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平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事務煩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132974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9/15~101/09/148.新任生效日期:99/06/29~101/09/14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三分之一。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龐有情。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2)平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翔永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向出席股東說明新任董事兼任情形,並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漢鐘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龐有情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事務煩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4421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9/15~101/09/148.新任生效日期:99/06/29~101/09/1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五分之一。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上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發行新股3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此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14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99年5月 14 日經授商字第09901098220 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發行股份:普通股35,118,58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351,185,83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3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30,000,000元。3、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68,118,58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681,185,830元。4、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5、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6、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99年6月9日(星期三)起發放並同日上興櫃買賣,領取方式如下:1.參加集保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由本公司於發放當日劃撥入各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各股東持集保存摺至開戶券商登摺確認即可,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2.未參加集保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集保帳號後,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9/05/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ZONE  PRODUCTS  AND  SERVICES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509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96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4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對子公司取得銀行中長期借款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5113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35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借款全數償還或取消額度即取消保證(2)日期:無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3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7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5/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昆山達鑫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公司持股43.29%之轉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54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6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4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37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國內外材料、設備採購、國內廠房建設等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9196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8375.計息方式:按90天期SIBOR利率+2.5%計息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本金自借款日起屆滿3個月之日為第一期,以後每一季為一期,共分12期平均攤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59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99/05/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快特電波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221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2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97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工程材料、設備採購及營運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2494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9005.計息方式:按180天期SIBOR利率+2.0%計息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本金自借款日起屆滿6個月之日為第一期,以後每一季為一期,共分10期平均攤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75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4/30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99/04/21至99/04/26截止。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三項辦理,自99/05/03至99/06/03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向原收款銀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股份撥入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問題,請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洽詢。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99/04/27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理財規劃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張高圳 3,506,076股  100%董事:友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睿緒  7,560,487股 100%董事:友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鎮宇 345,551股 100%監察人:藍秋姿 754,511股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特定人:HUAN HSIN HOLDINGS LTD 3,506,076股特定人:平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7,560,487股特定人:蔡銘鐘 345,551股特定人:留秋明 754,511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3,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33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3,30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可認購845.70股,增資發行新股數90%計29,700,000 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透過新加坡達鑫公司(GILROY-ENTERPRISES PTE LTD)轉投資大陸昆山達鑫電子、達鑫電腦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主旨: 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3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14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2)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3)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4)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5)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8)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10)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1)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12)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4)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5) I501010產品設計業。(16) IF04010非破壞檢測業。(1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 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351,185,830元分為35,118,583股,每股面額 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5號1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7年2月12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99年2月11日。(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330,000,000元,其發行條件如下:1、擬訂定 99年4月10日至99年4月1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99年4月14日為認股基準日。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之股份計3,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29,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可認購845.70股,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681,185,830元,分為68,118,58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及透過新加坡達鑫公司(GILROY ENTERPRISES PTE LTD)轉投資大陸昆山達鑫電子、達鑫電腦公司。(十)代收股款之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分行。(十一)存儲專戶之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十二)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一○元。(十三)原股東與員工繳款期間為99年4月21日到99年4月26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及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下載。(十五)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定99年4月14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4月10日起至99年4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9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7時0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99年4 月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28號R1(優勢領航企業總部頂樓會議廳)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二)、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三)、九十八年度大陸轉投資情形。(貳)、承認事項:(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二)、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參)、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肆)、選舉事項:董事及監察人補選案。(伍)、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陸)、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者,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於股東臨時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45號2樓),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查詢,電話:(02)2181-1911。三.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99/01/152.公司名稱: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8/12月背書保證資訊金額誤植,更正內容如下: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原申報0仟元,更正申報為2,664仟元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原申報22,936仟元,更正申報為25,600仟元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原申報22,936仟元,更正申報為25,600仟元6.因應措施:將更正後之98年12月背書保證資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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