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字科技(上)公司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2/05/27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1/04/01~102/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2/5/29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3版2.報導日期:102/05/273.報導內容: (1).該公司預計5月31日正式向櫃買中心遞件申請上櫃,市場預估 今年第三季應可順利掛牌。 (2).數字科技單季EPS2.8元,.....,從首季獲利2.8元推估,今年 仍有賺一個股本的機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 未來掛牌時程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2/05/243.報導內容: (1).該公司預計5月31日正式向櫃買中心遞件申請上櫃。 法人預估,如一切順利,數字科技可望在今年第3季順利掛牌。 (2).數字科技今年可望再度賺一個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 未來掛牌時程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2/03/273.報導內容: 興櫃股王數字科技,經營國內最大房屋租賃591網站...今年可望再奪1個股本獲利佳績。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所載係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蘋果日報B8版、工商時報B3版、鉅享網、精實、nownews、財訊快報、精實新聞、 電子時報及中央社等報導 2.報導日期:102/03/19~102/03/203.報導內容: (1)營收看增15%、突破10億元,獲利有望再賺一個股本。 (2)591房屋交易網預計今年營收可以成長兩億、2成以上。 (3)101原創T恤今年營收貢獻有機會達2億以上、成長3成。 (4)預計今年第四季上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 及未來掛牌時程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4號10樓之9 (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A.101年度營業報告。 B.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C.訂定「道德行為準則」。 D.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E.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F.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 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2)承認事項: A.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B.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C.訂定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D.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E.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F.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G.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受理處所: 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規定,擬訂於102 年4 月1日至102 年4 月10 日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權,受理處所為數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4號10樓之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紅利-現金:271,6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息9.7元。 (2)員工紅利-現金:15,457,064元。 (3)董監酬勞:3,220,22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分配案需經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配之。
1.事實發生日:102/03/072.公司名稱: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03/07召開102年第2次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一、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 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案。 二、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三、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2年度財稅報查核簽證及公費案。 五、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六、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七、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八、修訂本公司「會計制度」案。 九、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十、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十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十二、董事薪資報酬解除案。 十三、通過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十四、102年股東常會召開及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2號10樓(本號)、之1、之2、之16、之17共五戶, 及地下層停車場車位共五個 (地號:三重區二重埔段中興小段96-3號) (建號:1694. 1695. 1696. 1710. 1711)2.事實發生日:101/12/13~101/12/13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坪數:331.31坪/每坪新台幣252633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3,7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欣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分次給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市場價格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結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80,382,13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葉玉芬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使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10/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廖世芳董事:王震宇董事: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鈞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管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監察人等之行為本屆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兼任公司如下:廖世芳:卡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震宇:卡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鴻鈞:卡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1年10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19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通過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具獨立職能監察人案。4.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 一席具獨立職能監察人當選名單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一)陳富美:大安商業銀行投資部襄理大安商業銀行電子金融部組長(二)連啟瑞: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資訊諮詢委員會主席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財務規畫小組召集人監察人:黃木泉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依公司章程及配合本公司申請上市(櫃)增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1/10/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9/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美慧 行政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巧妮 會計部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1/09/2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5691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01年9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1報導2.報導日期:101/09/153.報導內容:(1)8月營收衝上0.9億元,創下單月營收歷史新高紀錄。法人表示,在電子商務事業的帶動下,9月營收可望破1億元,有機會續創新高。(2)下半年業績將優於上半年,今年有機會挑戰賺進一個股本。預計明年上半年送件,明年底完成上櫃。(3)明年申請上櫃時預計要增資到3.06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未來掛牌時程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9/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9/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國泰金融會議中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號1F)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公司法人說明會,就公司簡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作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B2、蘋果日報B7、經濟日報C3、工商時報B3、旺報A24、鉅享網、精實、nownews 等報導2.報導日期:101/09/043.報導內容:(1)今年上半年每股獲利已達5.69元,今年有機會挑戰賺進一個股本。(2)預計明年上半年送件,明年底完成上櫃事宜 。(3)2012年上半年營收4.62億元,毛利率71.18%,稅後淨利1.59億元,每股獲利5.69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2) 該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未來掛牌時程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3) 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表為準。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數字科技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1年7月12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0,000,000元。股票換發無實體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8月4日起至101年8月27日止。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8月3日。3.全面換發基準日:民國101年8月8日。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1年8月28日。(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無。(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1年8月28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1年8月28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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