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禾航電(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公告本公司一O二年股東常會選舉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0公告內容:一、 依本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二、 本屆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業經本公司民國102年5月8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列入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1. 姓名:賴宏信學歷:新瀉工科大學 生產開發工學專攻博士畢經歷: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副總經理持有股數:0股2. 姓名:鮑惠明學歷:美國杜蘭大學 企業管理 碩士經歷:美商德州儀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長瑞智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董事長持有股數:0股
公告序號:1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一O二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0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O二年三月廿六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一O二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第一案: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監察人審查一O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第一案:一O一年度財務報表案。第二案:一O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第一案:選舉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第二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提請 討論。(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日期自一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一O二年六月二十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O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3、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4、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0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5、依據公司法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自一O二年四月八日起至一O二年四月十七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一O二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7、特此公告。
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公告公告內容:一、公司10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1,760,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額新臺幣17,608,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62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2.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3.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7.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9.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10.F401010 國際貿易業。11.I501010 產品設計業。12.JE01010 租賃業。1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1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1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1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1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1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額定股本: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授權董事會依法令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1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4年4月8日訂立(最新修訂日期:民國101年6月21日)。(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220,100,000元,分為22,01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760,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額新臺幣17,608,000元。2.前項之股東配股不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併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者,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之。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增資後股份總計23,770,8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共計新臺幣237,708,000元。(十)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臺幣22,010,000元,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配發新臺幣1,000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臺幣1元)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預計發放日為101年9月12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訂於101年8月28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24日至101年8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親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一O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1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O一年三月廿七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一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第一案:一OO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監察人審查一OO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第一案:一OO年度財務報表案。第二案:一OO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第二案: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第三案: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第一案:補選本公司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日期自一O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一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O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3、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4、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5、依據公司法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自一O一年四月六日起至一O一年四月十五日止,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一O一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7、特此公告。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24459 21408 去年同期 20879 20057 增減金額 3580 1351 增減百分比 17.15 6.74 本年累計 158563 154921 去年累計 168267 167963 增減金額 -9704 -13042 增減百分比 -5.77 -7.76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100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0元整。貳、茲訂定民國100年7月25日(星期一)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21日至100年7月25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0年8月10日。肆、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07月20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伍、特此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賴宏信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21~102/06/2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百年三月廿四日及四月廿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補、增選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2.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日期自一百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管理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本次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係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若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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