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發精機(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代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分配現金股利 新台幣90,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配發對象為法人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04/26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修文案。 (2)分配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3)變更簽證會計師案。 (4)本公司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5)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6)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表。 (7)本公司一○五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8)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發行新股。 (9)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10)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1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6年04月26日決議通過發放105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346,086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6/04/2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洪國田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恪昌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毅民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余鴻賓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6/03/0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261,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6/02/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文益,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國麟,本公司營業部副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本公司考量營運發展策略及實務執行作業,擬自106年4月1日升任營業部副總經理劉國麟先生為本公司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6/04/0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異動案經106年2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自強四路3-2號(本公司)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一O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5)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一O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因計息方式誤值,更正105/5/11及105/11/2代子公司易發精 機(上海)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 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2/18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5/11及105/11/2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公告之計息方式誤值為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按季支付利息,正確之計息方式應為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到期一次償還本息。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5/11/0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191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60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164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25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運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06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5319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按季支付利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25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為人民幣RMB28,000,000*@4.652(折合新台幣NT130,256,000)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5年09月07日4版2.報導日期:105/09/07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4版內文提到「...,兩部半導體新機已獲得晶圓及封測大廠的驗證及訂單,並陸續出貨。」等報導,純屬媒體自行臆測。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主動發布任何新聞,且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11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10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情形如下:營業收入: 新台幣 749,624仟元營業毛利: 新台幣 242,886仟元營業利益: 新台幣 53,286仟元稅前淨利: 新台幣 54,759仟元本期淨利: 新台幣 37,537仟元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新台幣 26,905仟元基本每股盈餘: 1.04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5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8/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893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711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677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033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796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272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585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119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03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74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最近財務報表係105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5/07/21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於民國105年4月26日上傳之104年度年報第35、35-1、35-2、46、208頁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06/13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調整為每股配發約2.98356300元4.變更原因: 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原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105/05/18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發率。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5/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5元,合計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現金4.除權(息)交易日:NA5.最後過戶日:105/06/2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6/2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98.除權(息)基準日:105/06/29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持有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
1.股東會日期:105/05/18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三)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5/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總金額為新台幣107,820,000,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發放至元為止)。4.除權(息)交易日:105/06/305.最後過戶日:105/07/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068.除權(息)基準日:105/07/0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5/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102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042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21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563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151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146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00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4136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563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7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9.9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財務報表係10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5/05/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按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136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936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82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918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059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834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按季支付利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91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共計人民幣RMB28,000,000*@4.971(折合台幣139,188,000)
1.事實發生日:105/04/06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5年04月06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12,664,376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3,896,731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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