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杏一醫療用品(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1/07/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彭朱如;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 獨立董事:曾盛誠;昇陽科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葉清恩;台灣企業經營智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眾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顧問 獨立職能監察人:楊淑卿;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 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 彭朱如:0股 獨立董事 曾盛誠:0股 獨立董事 葉清恩:0股 獨立職能監察人 楊淑卿: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7/11~103/06/287.新任生效日期:101/07/1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7/10董事會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101年7月10日業經第八屆第八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 現金股利新台幣0.5元正,發放金額共計10,335,000元。 二、茲訂定101年7月23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101年8月6日起發放。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7月19日至101年7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7月18日下午五時前,駕 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 手續。 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7/10董事會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7月10日業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000,000元。 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11號函核准 ,自101年7月9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 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77股。 2.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2,700,000元,分為22,2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概為普通股。 三、本公司茲訂於101年7月23日為配股基準日(除權基準日),依法自101年7月19日起至 101年7月23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發行新股基準日為101年7月23日。 四、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1/07/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志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因個人公務繁忙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NA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29~103/06/28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05月28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 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 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2,27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2,7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 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 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a)全部舊票。 (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 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 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 股票掛失手續。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 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A.股務代理處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B.辦理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 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換發基準日:101年9月7日。 (二)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2日。 (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9月3日~101年9月7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9月26日起。 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07/10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101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辦理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000,000元,訂定發行新股基準日案。 (3)通過員工認股權人名單及發行日期與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案。 (4)通過依據國際會計準則於民國101年1月1日之資產負債表及其財務影響數案。 (5)通過訂定全面無實體換發基準日案。 (6)通過本公司新增銀行借款額度暨主辦銀行案。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101/07/1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07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05月28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2,2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2,7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處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1年9月7日。(二)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2日。(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9月3日~101年9月7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9月26日起。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1/06/15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6/15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審查獨立董監事被提名人資格及通過提名案。 (2)通過提報本公司稽核主管聘任案。 (3)通過修正本公司101年度之財務預算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事實發生日:101/06/1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內部稽核主管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6/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柏蒼 稽核主任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文吉 稽核經理 (5)異動情形:離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01/06/15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970761 4.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6/15董事會通過。
本公司民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06/1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民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屆獨立董事/獨立職能監察人被提名人, 業經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15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並列入本公司民國101年7月11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監事之候選人名單, 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獨立董事候選人) 1.姓名:彭朱如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 經歷:靜宜大學企管系教授;靜宜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主任; 英國Cranfield @University訪問研究員 現職:政治大學企管系教授 持有股數:0股 (獨立董事候選人) 2.姓名:曾盛誠 學歷:明志工專 經歷:台塑汽車副總經理、南亞工務部副總經理、明志科技大學董事 現職:昇陽科副總經理 持有股數:0股 (獨立董事候選人) 3.姓名:葉清恩 學歷: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系、淡江大學管研所學分班 經歷:實用稅務出版社總編輯/總經理、眾智管理顧問/會計師事務所總經理、 安候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財團法人財經研究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現職:台灣企業經營智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眾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顧問 持有股數:0股 (獨立職能監察人) 4.姓名:楊淑卿 學歷:輔大會計系、台大會研所碩士、東吳法研所碩士 經歷:北市國稅局7等審查稅務員、財政部賦稅署稽查 現職: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 持有股數:0股 (三)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5/292.發生緣由:做為本公司物流倉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土地:桃園縣楊梅市幼獅段816、816-1、817、818、818-1、833、833-1、834號 建物:桃園縣楊梅市高獅路589號 二、事實發生日 自民國101年5月29日至民國101年5月29日 三、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3312.2208坪,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 250,500,000元整 四、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五、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簽約及用印款:新台幣30,000,000元整; 第二期核稅款:新台幣45,500,000元整; 尾款:新台幣175,000,000元整 六、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土地交易行情及中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3)決策單位:董事會。 七、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中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6,843,261元 八、估價之標的物 桃園縣楊梅市高獅路589號 九、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中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江晨仰 十、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北縣估字第000053號 十一、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做為本公司物流倉 十二、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異議
1.事實發生日:101/05/282.發生緣由:101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3)通過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一席監察人補選案 四、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五、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1/05/282.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4)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05/28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 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及辦法案。(2)通過獨立董監事提名受理期間並確定應選名額及訂立獨立董事職責範疇。 (3)通過申請股票登錄興櫃案。 (4)通過召集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案。 (5)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稽核計畫案。 (8)通過IFRS轉換計畫案。 (9)通過本公司物流倉投資案。
1.事實發生日:101/05/282.發生緣由:受理獨立董監事候選人提名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民國101年5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股東會開會日期:股東臨時會,民國101年7月11日。 三、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獨立職能監察人應選名額1名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監事應選名額者; 3.所提名獨立董監事不符合資格或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四、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 五、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1年5月29日至101年6月8日止。 六、提名受理處所: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財務管理處陳孟宏收, 聯絡電話03-3970761分機301。 七、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董事(監察人)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 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八、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01/6/8下午五時前,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 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 (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1.事實發生日:101/05/2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1年5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一、開會時間:101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無 (2)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申請股票興櫃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選舉事項:選任獨立董事及獨立職能監察人 (4)臨時動議 四、辦理過戶手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 101年6月12日起至101年7月11日止。 五、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 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61-1300)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 (電話:02-2361-1300)。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提出股東會議案, 請於101年6月7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受理期間為自101年5月29日起至101年6月7日止, 受理處所: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333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電話03-397-0761)。 (4)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 獨立職能監察人應選名額為1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5月29日至101年6月8日止 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及獨立職能監察人候選人名單, 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杏一醫療用品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1/07/1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6/1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7/11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101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無(2)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申請股票興櫃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選舉事項:選任獨立董事及獨立職能監察人(4)臨時動議四、辦理過戶手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101年6月12日起至101年7月11日止。五、其他應公告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 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61-1300)。(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2361-1300)。(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提出股東會議案,請於101年6月7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期間為自101年5月29日起至101年6月7日止,受理處所: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33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電話03-397-0761)。(4)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獨立職能監察人應選名額為1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5月29日至101年6月8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及獨立職能監察人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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