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淨海生技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4/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翁惠美/清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0/04/2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04/27董事會決議通過
公告本公司110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解除 新任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徐韋吉/會計主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天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資深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均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4/19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世隆 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於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新任總經理後再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4/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家儀 / 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於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離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0/04/16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人選待召開董事會,通過新任發言人、會計主管後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4/15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潔芝董事長/科技島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新任生效日期:110/04/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4/142.法人名稱:科技島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世隆 董事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潔芝 董事代表人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請辭暨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5/1~112/4/307.新任生效日期:110/04/1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4/13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世隆,本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後再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4/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家儀 財會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業務需求7.生效日期:110/02/18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0/02/18公告財務主管異動,經110/04/07董事會追認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龍潭區渴望路428號(渴望會館)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9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9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臨時動議(四)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尚未經董事會通過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後過戶日110年4月3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110年4月29日,掛號寄者以110年4月30日郵戳為憑,停止辦理股票過戶轉讓登記事宜。2.依公司法172條之1之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10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28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辮理提案手續,並請於信封封面上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清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關爺東路43號)。3.本次股東會發放紀念品:清潔用品乙瓶(如預短缺,公司可更改發放其他替代品)。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4/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捷凡 企劃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業務需求7.生效日期:110/02/18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0/02/18公告財務主管異動,經110/04/07董事會追認通過
1.發生變動日期:110/03/292.法人名稱:科技島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偉勵/力方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臺平/力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營運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5/1~112/4/307.新任生效日期:110/03/2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2/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魏郁芬 財會部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捷凡 企劃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業務需求7.生效日期:110/02/188.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最近期董事會提案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2/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魏郁芬 財會部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家儀 財會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業務需求7.生效日期:110/02/188.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最近期董事會提案通過後,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_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修訂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242.減資基準日:109/11/25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57,910,720元,銷除普通股5,791,072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1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3042號函申報生效。二、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為109年11月25日。 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 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換股作業計劃書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普通股25,1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1,000,000元。 (二)、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普通股5,791,072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57,910,720元 (其中含私募股數為0股)用以健全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依公司法第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例為23.072%。 (三)、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為19,308,92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93,089,28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69.28股(即每仟股減少230.72股); 減資後未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辨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者, 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五)、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09年11月25日。 (2)、舊股票興櫃市場最後交易日:110年01月20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0年01月21日至110年01月29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1月22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01月25日至110年01月29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01月29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0年02月01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七)、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3)、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股東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 告書(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 作業。 (5)、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 (6)、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 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三、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1/29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權利及義務相同6.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0/0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9/11/11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9/12/11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減資前實收資本額251,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5,100,000股,每股淨值7.07元。(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193,089,280元、流通在外股數19,308,928股,每股淨值9.20元。註:每股淨值係以109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計算依據。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票基準日、股票換發日期、停止過戶等事宜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修訂後公告。5.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減資變更登記業經109/12/11府經登字第10991153700號函核准在案。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242.減資基準日:109/11/25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57,910,720元,銷除普通股5,791,072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1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3042號函申報生效。二、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為109年11月25日。 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 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換股作業計劃書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普通股25,1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1,000,000元。 (二)、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普通股5,791,072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57,910,720元 (其中含私募股數為0股)用以健全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依公司法第168 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例為23.072%。 (三)、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為19,308,92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93,089,28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69.28股(即每仟股減少230.72股); 減資後未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辨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者, 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五)、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09年11月25日。 (2)、舊股票興櫃市場最後交易日:110年01月06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0年01月07日至110年01月15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1月0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01月11日至110年01月15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01月1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0年01月18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七)、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3)、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股東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 告書(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 作業。 (5)、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 (6)、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 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三、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1/15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權利及義務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10/01/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對廣州寶潔有限公司 及上海浦東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後續說明1.事實發生日:109/10/232.公司名稱: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100%5.發生緣由:(1)子公司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子公司」)發現廣州寶潔有限公司及 上海浦東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進口及銷售之可攜式清潔用品及其製作方法侵害 本公司專利之情事,本公司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專利權告訴,以維護本公司權益。(2)109/02/24本公司已公告收到律師提供的文件,表示經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 專利權無效。(3)109/03/06本公司已公告收到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駁回子公司之起訴 並於109/03/13董事會決議不向法院提起上訴。(4)109/09/14本公司已公告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判決書,駁回子公司的訴訟請 求。(5)109/10/23本公司決議撤銷專利權無效訴訟再上訴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案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影響。
代子公司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對廣州寶潔有限公司及上海浦東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後續說明(原公告日108/06/25、109/02/24、109/03/06、109/03/13)1.事實發生日:109/09/142.公司名稱: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100%5.發生緣由:(1)子公司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子公司」)發現廣州寶潔有限公司及 上海浦東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進口及銷售之可攜式清潔用品及其製作方法侵害 本公司專利之情事,本公司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專利權告訴,以維護本公司權益。(2)109/02/24本公司已公告收到律師提供的文件,表示經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 專利權無效。(3)109/03/06本公司已公告收到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駁回子公司之起訴 並於109/03/13董事會決議不向法院提起上訴。(4)今日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判決書,駁回子公司的訴訟請求。6.因應措施:依據律師意見將於收到判決書規定之期限內,上訴于最高人民法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補正本公司108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報、109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報及iXBRL1.事實發生日:109/08/282.公司名稱:清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補正本公司108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報附註揭露相關資訊、 109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報合併綜合損益表內容與附註揭露相關資訊及iXBRL更補正內容及頁次如下:1.108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報附註揭露相關資訊更補正內容如下: (1)個體第51頁及合併第53頁更正資金貸與他人 歐瀅(北京)環境保護公司 更正前 更正後 資金貸與性質 業務往來 短期融通資金 業務往來金額 4,545 0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76,915 38,458 資金貸與最高限額 76,915 38,458 ------------------------------------------------- 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前 更正後 資金貸與性質 業務往來 短期融通資金 業務往來金額 14,550 0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76,915 38,458 資金貸與最高限額 76,915 38,4582.109年度合併財報內容及財報附註揭露相關資訊更補正內容如下: (1)第5頁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沖銷數誤植 更正前 更正後 增(減)數 營業收入 131,324 122,180 (9,144) 銷貨成本 109,653 100,509 (9,144) (2)第12頁財務報告附註(三)存貨 更正前 更正後 增(減)數 產製成本 114,617 105,473 (9,144) 合 計 109,653 100,509 (9,144) (3)第18頁財務報告附註(十三)客戶合約之收入 主要地區市場 更正前 更正後 增(減)數 臺灣 128,792 119,648 (9,144) 合計 131,324 122,180 (9,144) 主要產品線 更正前 更正後 增(減)數 產品銷售-洗衣劑系列 62,343 53,199 (9,144) 合計 131,324 122,180 (9,144) (4)第25頁更正資金貸與他人性質 歐瀅(北京)環境保護公司 更正前 更正後 資金貸與性質 1 2 業務往來金額 4,545 0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營運週轉 ------------------------------------------------- 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前 更正後 資金貸與性質 1 2 業務往來金額 14,550 0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營運週轉 (5)第25頁更正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歐瀅(北京)環境保護公司 更正前 更正後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或總資產之比率 0.27% 0.29%6.因應措施:將更補正後之財報電子書及iXBRL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更正對財報損益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9/08/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興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大陸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78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大陸子公司營運週轉所需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1)公司名稱:歐瀅(北京)環境保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間接持股之大陸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78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大陸子公司營運週轉所需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51,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7085.計息方式: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利率調整時由財務部呈請董事長執行6.還款之:(1)條件:期限為一年,得提前分次還款(2)日期:期限為一年,得提前分次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淨值之比率依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77,580計算(109年Q2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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