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眾福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052.增資資金來源:96年盈餘分配。3.發行股數:普通股6,852,362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68,523,6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415,892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逾期未申報而放棄之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而改以現金分派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11/0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施景彬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恩銘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施景彬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葉淑娟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需要,原任施景彬、吳恩銘會計師,自96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起更換為施景彬、葉淑娟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無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10/2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9/21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度現金增資原訂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96年9月20日截止,對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辦理,自96年9月21日起至96年10月22日止為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原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至全省各銀行匯款(匯款帳號大眾銀行台北分行108100695131,收款人戶名請填寫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匯款人請務必填寫股東本人名字,並留存聯絡電話,便於確認認股資料),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募足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8/13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6/09/03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九十六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九十六年八月一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40751函核准申報生效。(2)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擬訂於九十六年九月三日,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六年八月三十日至九十六年九月三日。(3)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九十六年九月十三日至九十六年九月二十日。(4)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特定人認購期間為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5)現金增資基準日擬訂於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7/2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六百萬股。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十元整。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一億二仟萬元整。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二十元整。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以發行股數之15%供員工認購,即九十萬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以發行股數之85%供原股東認購,即五百一十萬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員工有認購不足一股者由股東、員工自行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以及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減少負債總額,降低利息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劃、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事宜,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或因應市場情況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7/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40元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80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8/154.最後過戶日:96/08/16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8/17~96/08/216.除權(息)基準日:96/08/2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九十六年八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九十六年八月十六日郵戳為憑。
1.股東會日期:96/06/15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9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95年度盈餘分配案(3)承認重編93年度、94年度母公司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及95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4)討論本公司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6)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8)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經濟部投審會經審二字第09600176410號核准本公司申請經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案 1.事實發生日:2007/06/0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6,629,977.92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464,868.78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開發、生產銷售發光二極體顯示器,並提供售後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49,032,976.68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4,909,344.66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6,629,977.92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8,169,682.47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1.92%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65%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0.0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6,629,977.92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0.70%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9.37%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2.75%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3年度認列投資利益10,668仟元94年度認列投資損失 659仟元93年度認列投資損失20,035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
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事實發生日:96/05/02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6年5月2日新聞稿「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申請案,因該公司有下列情事尚待釐清,爰全案予以退回:(一) 該公司與震豐有限公司、Silicon Valley公司、矽谷電子廠或矽谷電子科技公司是否為實質關係人?暨委由矽谷集團公司加工費率之合理性尚待評估。(二) 美國DMC公司是否為該公司之實質關係人?另該公司銷貨予美國DMC公司之毛利率及美國DMC公司獲利狀況之合理性尚待評估。(三) 美國DMC公司代理之收入占該公司之銷貨收入約40%,該公司對美國DMC公司之依賴性頗高,其風險性如何?及該公司如何因應該等風險?(四) 該公司與美國DMC公司面對客訴或求償時,各自所應負責之法律責任為何?(五) 該公司與美國DMC公司之法律關係為何?」6.因應措施:一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5/02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6年5月2日新聞稿「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申請案,因該公司有下列情事尚待釐清,爰全案予以退回:(一) 該公司與震豐有限公司、Silicon Valley公司、矽谷電子廠或矽谷電子科技公司是否為實質關係人?暨委由矽谷集團公司加工費率之合理性尚待評估。(二) 美國DMC公司是否為該公司之實質關係人?另該公司銷貨予美國DMC公司之毛利率及美國DMC公司獲利狀況之合理性尚待評估。(三) 美國DMC公司代理之收入占該公司之銷貨收入約40%,該公司對美國DMC公司之依賴性頗高,其風險性如何?及該公司如何因應該等風險?(四) 該公司與美國DMC公司面對客訴或求償時,各自所應負責之法律責任為何?(五) 該公司與美國DMC公司之法律關係為何?」6.因應措施:本公司收到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文後進行評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5/11/272.重要決議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補選監察人選舉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5/11/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俞雨亭4.異動原因:依法召開九十五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監察人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10200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6/21~98/06/207.新任生效日期:95/11/27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1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5/10/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玉華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俟補選後另案申報4.異動原因:請辭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俟補選後另案申報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6/21~98/06/20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1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10/03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配合第34號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而更正本公司有關於95年度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其交易類型由規避已持有資產負債,更改為以交易為目的,其僅係時間認列時點問題,並不影響95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且於95年1月、2月、3月及7月所認列損益金額如下所示:95年1月認列損益金額由-27仟元,更改為-75仟元,差異金額為-48仟元95年2月認列損益金額由-339仟元,更改為-373仟元,差異金額為-34仟元95年3月認列損益金額由12仟元,更改為114仟元,差異金額為102仟元95年7月認列損益金額由8仟元,更改為-9仟元,差異金額為-17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訊息並與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8/282.公司名稱: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規定辦理95/08/24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之網站公告,經申報後發現換發新股票日期應為95年10月11日,本公司誤植為95年10月4日,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或傳播媒體名稱:公開資訊觀測站2.輸入或報導日期 :95/08/153.輸入或報導內容 :更正本公司95年7月背書保證餘額應為NTD$156,095仟元,而非前次公告之NTD$98,875仟元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訊息之說明:更正5.因應措施 :發佈訊息並與更正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8/25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當局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計新台幣132,335仟元,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淨益計新台幣3,58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08/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顏正勤,級職:資深專員,簡歷:眾福科技(股)公司稽核專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昭維,級職:總經理室特別助理,簡歷:建台水泥(股)公司財務部經理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6.生效日期:94/08/257.新任者聯絡電話:26533030~611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時間:中華民國94年 6 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二、地點:台北市南港路三段47巷2號6樓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報告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赴大陸地區投資狀況報告(二)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1.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3.本公司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5.本公司對大陸地區投資額度案6.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交易案7.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公開承銷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訂如下:1. 本公司93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37,177,376 元,總計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49,073,172 元,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3,717,738元外,並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員工紅利新台幣5,066,000元,其中2,533.000 元以現金方式發放,2,533,000 元以股票方式發放,另提撥董監事酬勞 1,014,000元,以現金發放,其餘分配股東紅利 27,720,000元,即每股分配0.66元,其中 0.2元以股票方式發放,0.46元以現金方式發放,未分配盈餘為11,555,434元。2.本公司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本公司擬以盈餘新台幣 8,4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8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配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仍未拼湊者,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其畸零股款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2)擬以員工紅利新台幣 2,53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253,3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其發放方式授權董事長分配之。(3)本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5)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擬授權董事會辦理。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因四月二十三日適逢例假日故請於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四月二十二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100台北市許昌街十七號二樓),電話:02-2361-1300。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八、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書面資料應於股東會開會四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三段47巷2號 6 樓)。並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九、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3/07/052.發生緣由:敏督利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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