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思康公司新聞
證期會於昨(6)日核准萊思康撤銷股票公開發行。該公司因實收資本額低於5億元,未達強制股票公開發行標準,因而申請撤銷公開發行。(90/4/9 工商時報 31版)
證期會昨(二)日指出,萊思康科技原來獲證期會於八十八年八月十二日同意的現金增資的一億三千萬元一案,因該公司未於規定期限內收足股款,因此,依規定將此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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