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昨(14)日表示,繼高雄市政府對正義裁處5,000萬元罰鍰後,嘉義縣政府也對久豐油脂、永成物料進口飼料用油,卻偽稱可食用豬油銷往正義,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裁處3,000萬元罰鍰,並停業6個月,至明年4月12日止。
黑心豬油凸顯油品進口把關不嚴,食藥署昨天宣布祭出6項管制措施,包含:暫停受理報驗香港豬油和越南動物油脂;若進口非食用油,在進口報單上須加註「非供食品用途字樣」;對於大陸港澳「食用油品」、越南「其他食用油品」,將採取逐批查驗並須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文件;至於其他動物性油脂也將逐批查驗,抽驗率達100%。食藥署說,盼透過進一步的具體管制作為,能加強油品源頭管理。
對於頂新進口越南飼料油品一案,食藥署說明,頂新於今、去年一共製造54項問題豬油產品,根據各縣市衛生局昨最新通報,進一步衍生的食品共有83項,新增台灣山頭火公司生產的11種拉麵、台灣菸酒的2款肉鬆、台灣卜蜂的2款醃漬陳香蝴蝶腿產品等,至今廠商自主下架的產品已達23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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