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屏東進威公司進貨餿水油,再於高雄大寮區生產、銷售「全統香豬油」的強冠企業,在4月份就已遭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勒令停工,環保局昨(4)日表示,強冠違法生產劣質油品,將最高罰款100萬元,並移送法辦。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楊漢宗昨日表示,該局早在今年4 月間,稽查強冠企業時,即因該事業放流水1年內3次超標,依法處最高罰鍰60萬元,並勒令廢水製程停工,包括食用油精煉程序、廢水處理程序。
楊漢宗說,環保局為了解強冠企業後續停工處分情形,9月1日配合地檢署前往該公司稽查,在現場發現該公司儲油槽A區(成品油)綠色儲槽21只,及成品油區不鏽鋼槽約15只,都有蒸汽冷凝水產生,並藉由廠區溝渠收集後,再抽送至廠區R10槽儲存廢水。
他指出,這些事實已明顯屬於實際操作行為,違反水污法第38條第 1項,不遵行主管機關停工命令的規定,處負責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規定,因此,昨日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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