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企業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9/22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預定於103/09/26發放現金股利,為顧及公司整體營運,暫緩發放此次現金股利,待日期確定後將再另行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3/09/042.發生緣由:針對9月4日新聞報導事件之聲明3.因應措施:為保障消費者,有效日期在104年3月1日前,本公司「全統香豬油」(15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16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產品已於9月2日起進行全面回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這次檢警單位查獲的不肖工廠,只是本公司的豬油原料油供應商之一,本公司係自今年2月25日起才開始與該供應商交易。本公司購自該供應商之豬油原料油,混用於生產「全統香豬油」(15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16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產品。經統計,本公司自103年2月25日起到8月底止,共向該廠商進貨243噸,庫存尚餘27噸,生產線則是3月才使用到該廠商的油。自3月起至目前為止共計生產香豬油成品約780噸,其中該廠商的油品為216噸。(成品桶數: 51,700桶,廠內現有庫存約3,200桶,已出售48,500桶)「全統香豬油」產品佔本公司營收約5%。對此事件造成本公司客戶、社會大眾的困擾,也讓公司員工擔心,公司深感歉意。公司往後對於供應商的篩選將更加嚴謹確保貨源品質無虞,並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回收之產品集中封存後將報請高雄市衛生局監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0公告內容: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103年04月11日 (103)冠祥字第022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3年04月10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二、開會地點: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 本公司四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2.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討論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4.改選董事、監察人。5.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3年4月22日起至103年6月20日止。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健全財務結構,擬於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另擬提撥新台幣86,000,000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6226元。(二)本次發行新股以盈餘轉增資部分依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37.7358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三)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5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3年4月22日起至103年6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3年4月21 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3年4月14日起至103年4月24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電話:(07)701-1333分機210吳素慧)(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中國民國102年10月01日 (102)冠祥字第068號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159號函核准發行新股,並奉經濟部102年9月26日經授商字第102011998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乙案。二、茲將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0元整。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元。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6.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
公司代號:1498 申報日期:102/08/29公告序號:1公告主旨:變更簽證會計師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02年8月23日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麗園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邱慧吟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秋燕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邱慧吟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民國102年8月23日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0公告內容: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中華民國102年04月11日 (102)冠祥字第025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2年04月11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二、開會地點: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 本公司四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4.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其他議案:(五)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22日起至102年6月20日止。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健全財務結構,擬於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二)本次發行新股以盈餘轉增資部分依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6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三)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2年4月22日起至102年6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21日適逢國定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務請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2年4月15日起至102年4月25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電話:(07)701-1333分機211吳素慧)(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1年8月24日 (101)冠祥字第048號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41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特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2.F102020食用油脂批發業。3.C201010飼料製造業。4.F103010飼料批發業。5.F111090建材批發業。6.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立日期:中華民國77年6月28日。第23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五)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70,000,000元整,分為47,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公告方式:公告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共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股份總計50,000,000股,金額計新台幣500,000,000元,全額發行。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63.8298股,本次盈餘配股如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其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三、茲訂101年9月9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9月5日至101年9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1年9月4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1年8月24日 (101)冠祥字第048號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盈餘分派案,為每股分派現金股息0.5723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101年9月9日為配息基準日,並於101年9月20日起發放現金股利。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9月5日至101年9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1年9月4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2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1年04月09日 (101)冠祥字第018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1年04月09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二、開會地點: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 本公司四樓簡報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其他議案:(五)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6月22日止。五、其他應?明事項:(一)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健全財務結構,擬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二)本次發行新股以盈餘轉增資部分依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63.8298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三)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東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23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1年4月16日起至101年4月26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電話:(07)701-1333分機211吳素慧)(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中國民國100年9月26日 (100)冠祥字第061號一、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204號函核准發行新股,並奉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0年9月22日高市府四維經商公字第100013733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乙案。二、茲將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0,000,000元整。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6.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0年10月18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100)冠祥字第054號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20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特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2.F102020食用油脂批發業。3.C201010飼料製造業。4.F103010飼料批發業。5.F111090建材批發業。6.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立日期:中華民國77年6月28日。第22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五)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0,000,000元整,分為42,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公告方式:公告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共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股份總計47,000,000股,金額計新台幣470,000,000元,全額發行。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19.05股,本次盈餘配股如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其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新台幣470,000,000元,分為4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三、茲訂100年9月11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0年9月7日至100年9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0年9月6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100)冠祥字第054號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分派案,為每股分派現金股息0.6922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100年9月11日為配息基準日,並於100年9月20日起發放現金股利。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7日至100年9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0年9月6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100)冠祥字第054號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20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特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2.F102020食用油脂批發業。3.C201010飼料製造業。4.F103010飼料批發業。5.F111090建材批發業。6.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立日期:中華民國77年6月28日。第22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五)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0,000,000元整,分為42,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公告方式:公告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共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股份總計47,000,000股,金額計新台幣470,000,000元,全額發行。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19.05股,本次盈餘配股如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其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新台幣470,000,000元,分為4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三、茲訂100年9月11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0年9月7日至100年9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0年9月6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100)冠祥字第054號一、本公司經100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分派案,為每股分派現金股息0.6922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100年9月11日為配息基準日,並於100年9月20日起發放現金股利。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7日至100年9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100年9月6日(二)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特此公告。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38440 139281 去年同期 120720 122273 增減金額 17720 17008 增減百分比 14.68 13.91 本年累計 913155 917161 去年累計 750642 760926 增減金額 162513 156235 增減百分比 21.65 20.53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1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1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16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0年04月12日 (100)冠祥字第017號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0年04月11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二、開會地點: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808號 本公司四樓簡報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2.99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4.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監察人。(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18日起至100年6月16日止。五、其他應?明事項:(一)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健全財務結構,擬自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二)本次發行新股以盈餘轉增資部分依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119.05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三)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7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東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0年4月18日起至100年6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17)適逢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00年4月15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0年4月15日起至100年4月25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電話:(07)701-1333分機211吳素慧)(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5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99年04月06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星期二)上午 9:30。二、開會地點: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808號 本公司四樓簡報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98年度營業報告書。2.9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承認98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9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9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4月17日起至99年6月15日止。五、其他應?明事項:(一)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健全財務結構,擬自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7,364,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736,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二)本次發行新股以盈餘轉增資部分依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股數,每千股無償配發69.693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三)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2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東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99年4月17日起至99年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16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六)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99年4月09日起至99年4月19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808號 電話:(07)701-1333分機211吳素慧)(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7年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中國民國98年9月30日 (98)冠祥字第066號一、本公司97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1,436,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43,6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840號函核准發行新股,並奉經濟部98年9月25日經授中字第098331083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乙案。二、茲將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8,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1,200,000元整。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143,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1,436,000元。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6.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8年10月22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7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98年8月26日 (98)冠祥字第053號一、本公司經98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7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1,436,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43,6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840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特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2.F102020食用油脂批發業。3.C201010飼料製造業。4.F103010飼料批發業。5.F111090建材批發業。6.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章程訂立日期:中華民國77年6月28日。第21次修正於中華民國98年6月22日。(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808號。(五)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1,200,000元整,分為38,12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六)公告方式:公告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共1,143,600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後股份總計39,263,600股,金額計新台幣392,636,000元,全額發行。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千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30股,本次盈餘配股如有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辦理,其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新台幣392,636,000元,分為39,263,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三、茲訂98年9月7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98年9月3日至98年9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98年9月2日(三)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主管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特此公告。
主旨: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98年8月26日 (98)冠祥字第053號一、本公司經98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7年度盈餘分派案,為每股分派現金股息0.2967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98年9月7日為配息基準日,並於98年9月15日起發放現金股利。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8年9月3日至98年9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民國98年9月2日(三)下午5:00前以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四、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