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昨(28)日表示,根據保險法規定,參與壹傳媒投資的台產董事長李泰宏,未來不能兼任壹電視的董事長、總經理,保險業雖無產金分離規定,但這項投資也不能影響台產未來的增資需求。
媒體報導台產董事長李泰宏取得壹電視持股32%,金管會昨天表示,經查李泰宏以個人家族持有的勇信開發公司名義投資壹電視,並無台產任何資金投入,純屬個人投資行為。
金管會強調,現行法規對保險業資金運用及負責人專業經營已有嚴謹規範。李泰宏購買壹電視股份,未涉台產資金,日後也不得動用保險資金,金管會將嚴格督促保險業依據保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各項財務及業務,以維護保戶權益。
另外,公平會預定今(29)日召開台灣壹傳媒交易案公聽會,將聚焦在媒體市場界定、報業市占率計算、媒體併購產生的限制競爭,以及媒體併購對經濟利益如何評估等4大主題。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可預料公聽會議題將聚焦在台灣壹傳媒案,但這場公聽會屬於媒體購併案的通案討論,公平會將在投資方通通送件申報後,整合資料後,再開一場專案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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