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昨日證實,已收到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所送交的大量解僱計畫書,兩家公司將分批資遣員工共504人,已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適用門檻。
不過,由於兩家公司未提出具體資料證明資遣事由的正當性,勞工局將要求補提相關證明資料,並持續追蹤檢查,保障勞工工作權、預防非法解僱。
陳業鑫指出,壹電視總員工數為990人,共將資遣300人,並依3階段進行。首波10月1日資遣100人、10月31日再資遣100人、第3波11月 30日資遣100人。
壹多媒體員工共計256人,預估將資遣204人,將依6階段分批進行,分別為10月1日資遣95人、10月17日將資遣14人、10月31日將資遣 57人、11月1日將資遣17人、11月16日將資遣7人、11月30日將資遣1 4人。
陳業鑫說明,壹電視所聲明的解僱事由是虧損以及業務緊縮,壹多媒體除以虧損為由裁員之外,並提出正式結束營運。
陳業鑫指出,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簡稱大解法)規定,壹電視解僱人數只要超過198人,壹多媒體只要解僱64人或單月解僱人數達50人,就符合大解法的適用門檻,兩家公司解僱人數都已超過門檻,勞工局將引用大解法,強制要求這兩家公司從即日起算10日內,進行勞資協商,勞工局也會立即派遣人員進入瞭解具體狀況。
陳業鑫補充,勞工局會針對資方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內容、以虧損等事由解僱員工,前往查察是否符合勞基法明訂的具體事實(虧損或是業務緊縮),不排除以勞動檢查等方式,預防非法解僱勞工,並保障資遣員工權利。
此外,勞工局也會針對此案啟動保護勞工措施,將請相關單位,從旁輔助勞工的後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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