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廠進入再生能源訂價委員會 經濟部長認為不宜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通過後,近日內即將由總統公告實施。而經濟部也將獲得該法授權,組織再生能源收購價格訂價委員會。對於太陽能業者提出「收購價格委員會應有1/3席次為業者代表」訴求,經濟部長尹啟銘強硬地表示,業者的訴求顯不合理,政府不會讓業者代表進入收購價格訂價委員會。以宇通光能董事長蔡進耀為首的代表團曾於5月22日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和行政院長劉兆玄等人。當時業者代表就向王金平和劉兆玄面呈「台灣太陽光電公共政策白皮書」,其中就明確表達業者希望進入收購價格訂價委員會的訴求。以帶動廠商與民間投資,加速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發展。蔡進耀指出,為避免價波動過大影響經濟發展,讓業者加入價格收購委員會,可定期向政府回報全球各國實際的收購電價狀況,可作為政府制定再生能源收購價格的參考。不過對於太陽能業者執意要加入政府價格收購委員會的訴求,經濟部長尹啟銘認為,太陽能業者是接受政府補貼的對象,政府拿老百姓的錢補貼業者,難道補貼價格還要由業者參與決定?尹啟銘說,業者這樣的訴求明顯不合理,經濟部有可能同意嗎?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有關收購價格委員會的組成,是由經濟部邀各部會(如財政部、環保署等官方代表)、學者專家、團體成立委員會審定,必要時再辦聽證會。太陽能業者雖未在法定名單內,但以「團體」的名義是可以爭取加入。只是依法是由經濟部主動邀請,如果經濟部不邀太陽能業者討論,業者也無法以提供定價資訊為由,強行進入定價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