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17)日決議,處以亞昕開發公司廣告
違法20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亞昕建案「亞昕101」涉及廣告
不實,公平會認為其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亞昕開發公司於「亞昕101」建案廣告宣稱夾層設計,及刊載「許
多動態的活動空間,包括SPA水療、活力健身房等」,並佐以示
意圖,對於商品內容及用途描述不實,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
定。公平會除命其停止廣告,並處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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