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會昨(11)日通過,遠傳電信與數位聯合電信(
Seednet)的結合案。
公平會委員周雅淑表示,遠傳與數位聯合結合案可望加速市場競
爭,且使網路電話、Wi-Fi及WiMAX等先進技術及創新服務擁有更
多發展空間,對市場結構與競爭程度無實質減損,因此不禁止結
合。
周雅淑指出,遠傳電信與數位聯合主要業務分別是經營第一類與
第二類電信業務。遠傳與數位聯合結合方式,擬先以簽署合作備
忘錄,就雙方產品進行交叉銷售及行銷資源分配等共同規劃,日
後研擬提供由ISP數據通信接取服務與行動網路整合的多元化產品
,一旦兩者結合後,將在電信產業做經常性共同經營,符合結合
型態。
市場上已有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兩大電信業者陸續完成相關整
合事宜,公平會指出,遠傳與數位聯合合併案屬於行動通信業務
與ISP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業務市場的結合,在新型態行動通信經營
體系的發展下,此種異質化網路結合情況會更加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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