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董座胞妹翁雅貞判一年
中環公司董事長翁明顯胞妹妹翁雅貞,因違背與美華影音科技公司前總經理陳逢培的約定,將陳逢培所有中環股票拿去質押借款,被陳逢培提出告訴,法院昨天依觸犯刑法背信罪,將翁雅貞判刑一年。但由於適用最近的減刑規定,減為六月,而符合可以易科罰金的條件;法院判決指出,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九百元折合一日計算,翁雅貞大約要付出十六萬餘元的罰金來折抵刑期。擔任中環副總的翁雅貞,同時也是美華影音公司負責人。八十一年間,出售所持中環股票七萬八千多股給陳逢培。但雙方約定暫不辦理過戶,由翁依約保管陳所有的中環股票。八十七年間,翁雅貞因美華急需資金週轉,而將替陳保管的股票拿去一銀質押借款,供美華使用,卻背上這件背信罪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