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中國廣播 | 2025/05/05 | - | - | - | 3,224,354,400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03708205 | 趙少康 | 30 | 30 | 30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6年12月27日
星期三
星期三
中廣再度易主 NCC要求說清楚 |中國廣播
國民黨「三中」出售案的中廣將再度易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今(27)日要求中廣出面說明交易案。NCC表示,趙少康若
與中時集團的榮麗投資公司簽約,中廣的股權結構未改變,就不受
廣播電視法管理。
相關人士表示,飛碟電台前董事長趙少康對數位廣播興趣濃厚,曾
投入不少經費,但未拿到籌備許可,他看上中廣,不排除是屬意中
廣的數位廣播籌設執照,以及中廣已不需要繳回兩個全區網,未來
經營空間更寬廣。
NCC副主委劉宗德表示,中廣目前股權結構有高達96.95%股權由華
夏持有,另3.15%為個人持股。廣播電視法在92年12月24日修正後
,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經營,且須在94年改善完畢。去年華夏公司
已售予榮麗公司,符合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範。
劉宗德指出,中廣直接持股的股權結構若有改變,依廣播電視法須
報NCC審查,也就是華夏若有出脫持股時須報NCC;但若是與華夏
持股人「榮麗投資公司」的股權有變動,則不須報NCC審查。
官員說,趙少康入主中廣是否需送NCC審查,要看是華夏、或榮麗
投資公司出脫持股的情形;趙少康若與華夏簽約,涉及股權結構改
變,須送NCC審查。
官員指出,依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廣播、電視股份轉
讓時,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個人不能超過10%。趙少康若接手華
夏持有中廣的股權,個人不能超過10%。
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總經理汪海清昨(26)日證實,中廣
出售給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國民黨副秘書長張哲琛也透露,
成交價超過新台幣10億元。
國民黨去年將黨營事業華夏投資公司所有的中視、中影、中廣等「
三中」,賣給中時集團的榮麗公司,國民黨當時也承諾,榮麗若無
法經營就幫忙找買主。
NCC)今(27)日要求中廣出面說明交易案。NCC表示,趙少康若
與中時集團的榮麗投資公司簽約,中廣的股權結構未改變,就不受
廣播電視法管理。
相關人士表示,飛碟電台前董事長趙少康對數位廣播興趣濃厚,曾
投入不少經費,但未拿到籌備許可,他看上中廣,不排除是屬意中
廣的數位廣播籌設執照,以及中廣已不需要繳回兩個全區網,未來
經營空間更寬廣。
NCC副主委劉宗德表示,中廣目前股權結構有高達96.95%股權由華
夏持有,另3.15%為個人持股。廣播電視法在92年12月24日修正後
,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經營,且須在94年改善完畢。去年華夏公司
已售予榮麗公司,符合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範。
劉宗德指出,中廣直接持股的股權結構若有改變,依廣播電視法須
報NCC審查,也就是華夏若有出脫持股時須報NCC;但若是與華夏
持股人「榮麗投資公司」的股權有變動,則不須報NCC審查。
官員說,趙少康入主中廣是否需送NCC審查,要看是華夏、或榮麗
投資公司出脫持股的情形;趙少康若與華夏簽約,涉及股權結構改
變,須送NCC審查。
官員指出,依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廣播、電視股份轉
讓時,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個人不能超過10%。趙少康若接手華
夏持有中廣的股權,個人不能超過10%。
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總經理汪海清昨(26)日證實,中廣
出售給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國民黨副秘書長張哲琛也透露,
成交價超過新台幣10億元。
國民黨去年將黨營事業華夏投資公司所有的中視、中影、中廣等「
三中」,賣給中時集團的榮麗公司,國民黨當時也承諾,榮麗若無
法經營就幫忙找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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