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證券(6012)昨(25)日董事會決議和原遠東證股東「息訟止
戈」,雙方和解,各自撤回民刑事訴訟。息訟後,金鼎可拿回1.6億
元、遠東證股東可拿回3.8億元的擔保金。
金鼎證說,前因「四合一」案,終止與前遠東證券的合併契約後,
雙方因而爭訟,現因雙方有意和平解決紛爭,金鼎因昨日董事會決
議通過與前遠東證券的股東和解,並授權董事長依董事會決議的原
則處理。俟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後,即各自撤回相關民刑事訴訟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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