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通票不當計算資本適足率 遭罰 2006/09/22 來源:工商時報 為規避達持有債券達一定期間,資本需扣除的規定,以美化資本適足率,萬通票券在持有的次順位金融債未滿一年,先賣斷、隔天再買進,遭金管會金檢認定「虛偽不實」處以罰鍰二百萬元。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指出,按照規定,持有次順位金融債超過一年,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需將該部位從合格自有資本中扣除;但萬通票券刻意在持有達一年時,先行賣斷,並在次日以原利率買回,中斷持有期間,明顯影響資本適足率正確表達。 上一則: 萬通票董監改選 配息一.三元 下一則: 資本適足率灌水 萬通票挨罰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