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下令金鼎證券三合一應繼續推動,金鼎證券昨(2)日表示
,已將原第一證、遠東證及10%大股東換發的金鼎股份,送存集保
公司強制集保;至於除了集保部分外,遠東證其餘換發的金鼎股份
,由於金鼎與遠東證有爭議,金鼎已循法律途徑,提存台北地方法
院提存所。
金鼎集團總裁張平沼昨日上午親自到證期局向官員報備。證期局
官員表示,金鼎證將新股交付法院提存,等於是進入司法程序,
對於股權紛爭的司法程序問題,主管機關現階段較難介入,但會
持續注意提存後的發展。也要求金鼎必須自負後面可能的法律問
題,即股東可能提出告訴。
金鼎證指出,依證交法第34條規定,新增資股發行與交付之行為
,提存本身也是一種交付行為,行政上金鼎證完全合法;金鼎證
採取司法途徑救濟,遠東證除董監事與10%大股東須強制集保外,
扣除這部分都已提存,待司法判決後再進行股票之處分。
遠東證前董事長林振義則認為,金鼎證的做法無非是想爭取兩、
三天後聲請假扣押的準備時間。而金鼎先前宣稱不排除假扣押他
的股票,林振義說,家族持有金鼎證持股約2.3萬張,以每股14元
推算,大概得準備3億多元,金鼎證若提出假扣押則須準備1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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