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相拿到上櫃核准涵
聯電集團旗對IC設計公司原相科技,其上櫃申請案九日下午獲證期局核發上櫃核准函,不過,由於原相董事長曹興誠涉聯電和艦案遭起訴,引發是否涉及「經營者誠信問題」的不宜上櫃條款爭議,櫃買中心初步認為原相暫不直接牴觸不宜條宜,但也持續和艦案後續發展,必要時也將做出要求原相更換董座等處置。原相科技在十二月底獲櫃買中心董事會討論通過後,該中心於十月三十日將全案報請證期局核發上櫃核准函;按一般作業流程,證期局在接獲申請後,會在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發出核准函,但就在證期局準備發函的同時,曹興誠卻因和艦案遭新竹地檢署以背信罪嫌起訴,引發市場關切,投資人更擔心原相上櫃案恐因此受到延誤,這也做得連日來原相股價下挫,一度跌破一六○元關卡。依照櫃買中心新修訂的法規,公司經營者被判期,則涉及不宜上櫃條款,因此,曹興誠雖因被起訴,但是否被判刑仍不得而知,因此,證期局經估評後,終於在九日傍晚正式發出核准函。雖然證期局已發出上櫃核准函,不過,目前櫃買中心對原相上櫃案仍相當審慎,其最主要的考量在於曹興誠現階段是被起訴而非被判型,但其法規中有關不宜條款的規定,仍有一項屬該中心自由心證的其他事項條文,而這項條文的重點,即是櫃買中心認為包括經營者誠信有問題等情況下,該中心仍可援用該項條文,不與發行公司簽訂上櫃合約。目前證期局已核准了原相上櫃案,不過和艦案所引發即包括了經營者的誠信爭議,櫃買中心人員私下擔心和艦案迫使曹興誠主動辭去聯電董座,若櫃買中心同意原相在曹興誠仍任董座的情況下上櫃,恐引發交易所及櫃買中心在處理聯電案與原相案中,有不同標準的爭議,因此,對原相上櫃案櫃買中心也顯得相當的審慎。櫃買中心副總經理寧國輝表示,在與原相簽訂上櫃合約前,該中心將會了解曹興誠辭去聯電董座一事,究竟是出於主動,還是應交易所或證期局要求,做為該中心處理原相上櫃案後續作業的依據;該中心上櫃審查部經理李愛玲則進一步補充表示,依現行規定,縱使上櫃申請案已獲證期局的核准函,但該中心仍將逐月對公司進行查核,調查是否有涉及不宜條款,因此,若原相在掛牌前曹興誠被判刑,或調查結果顯示涉及不宜條款,則該中心仍將會對原相案處以要求更換董座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