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證券昨(12)日說,子公司金鼎期貨已針對前業務員陳家樺與
涉案共犯涉嫌侵占客戶資金、背信與偽造文書案等,提出告訴。
金鼎證券針對金鼎期貨案涉及到的「三合一」合併案以致對股東權益
的影響,董事會日前也通過由金鼎證券提撥1.82億元,信託於受
託人保管,在法院判決確定或金鼎期貨與投資人和解後,就法院判決
確定金額或達成和解金額,按合併基準日各參與合併公司股東合併換
股比例,作為分派補償金額。
金鼎期貨昨天聲明中指出,前業務員陳家樺任職期間,明知依法不得
接受期貨交易人全權委託代操,且不得作獲利保證,但卻擅自以公司
名義對外招攬違法代操業務,並對外聲稱獲利保證,已違反公司業務
授權範圍。
金鼎期貨說,除了已對陳家樺等提起告訴外,公司基於誠信立業原則
,願擔負起應負的責任,對於善意的期貨交易人,表達最大誠意與負
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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