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產險財務惡化,在金管會多次要求改善未成後,金管會週五下令
清理國華產險,並自即日起勒令停業,由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簡稱保
發中心)擔任清理人,創下國內產險業首例。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強
調,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且國華產險董監事需付無限責任,目前都已
遭限制出境及財產移轉。
金管會表示,國華產險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流動性也無法履行
契約責任,目前國華產險現金只剩下一一○○多萬元,但公司每月薪
資支出為一四○○多萬加上其餘支出約一億元,因此,在評估無法自
救的情況下,決議依《保險法》第一四九條第三項規定,要求勒令停
業,並派員清理,由保發中心擔任清理人,組成清理小組,並在週五
下午進駐清理。
根據金管會資料,國華產險有效保單數包括強制汽車責任險六八萬件
、任意車險十三萬件、火險二.九萬件(包含地震險一.九萬件)、
水險六.八萬件、意外險五.五萬件,及傷害險六.九萬件等,其中
,強制汽車責任險佔公司業務約量約六六%。
保發中心董事長周國端表示,將委託國內前五大財務顧問公司,評估
保單移轉的可能性,及國華產險全部或部分營業、資產或負債的公開
標售;至於員工權益部分,保發中心將進駐各分支機構,向員工說明
權益及處理方式,目前國華產險員工人員約四百多位。
金管會表示,國華產險所承保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住宅地震險等,保
戶權益都不受影響,且保險安定基金會一○○%全額墊付,不得解約。
至於其他險種如火險、水險、信用保險、任意汽車險等,對於已發生
事故的契約,採九○%墊付,並以三百萬元為上限;至於尚未發生保
險事故的契約,保戶則可選擇解約,並請求保險安定基金墊付四○%
保費,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
產險公會理事長、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石燦明說,目前保險安定基金
累積餘額有二六億七六○○萬元,足以支付國華產險的賠償限額墊付
,至目前仍無法粗估要墊付多少金額。
林忠正表示,根據《保險法》第一五三條規定,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
令經營業務 導致資產不足清償時,包括董事長、董監事、總經理及
負決策的經理,均需負無限清償責任,因此,目前包括國華產險的董
監事均已遭限制出境及財產轉移,債權人將可清理董監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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