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子股票上市 有但書
證交所昨(三十)日召開第四二一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通過全國電子(6281)初次申請股票上市審議案,惟審議會會後,仍建請董事會,須要求全國電子就包括宏碁投資緣由及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等四項要點提出說明,始得於董事會中通過其上市審議案。興櫃掛牌的3C通路商全國電子,去年因股市表現不佳,一度提出撤件申請,然在今年業績助威,全國電子六月十七日送件直接申請上市,該案昨日經證交所審議會核可。證交所昨日雖經審議會通過全國電子上市申請案,但由於仍有些事項尚待澄清,會後審議委員仍建請董事會,除須要求全國電子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後,始得同意其股票上市案。證交所要求揭露的四項要點包括一、最近三年度及申請(九十四)年度截至上半年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二、宏碁集團投資之緣由、持有股權狀況、實際作為與成效;三、與宏碁集團之財務業務是否獨立劃分及運作之評估;四、九十四年四月至六月間被檢舉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事。家電及3C商品之連鎖通路商全國電子申請上市時資本額為十億零一百四十五萬元,董事長林琦敏,總經理蔡振豪,輔導券商為倍利國際綜合證券,過去三年每股稅後盈餘分別為一.○六、二.六一、三.二七元。上半年稅後盈餘三億一千一百萬元,較去年同期成長五○.三八%,以目前流通在外的股本換算,每股稅後盈餘二.八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