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通案辦理 2005/02/02 來源:工商時報 對於奇景光電希望延長上市掛牌時間,且適用新承銷案一事,金管會高層表示,交易所與櫃買中心已有共識,對於「差一點時間」無法完成上市櫃的新案,已同意將限期延至三月底,而且可適用新股承銷制,但是,並非單獨為了奇景,而是以通案方式辦理。金管會高層表示,能不能延後上市掛牌時間的決定權責在交易所,並非金管會,如果交易所、櫃買中心都已同意,金管會將樂觀其成。但是,此一延長措施,並非只為奇景而設,而是在通案處理原則下辦理。 上一則: 奇景、凌陽營運成長名列前芧 矽統衰退最多 下一則: 延後掛牌 奇景:慎重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