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董事長范志強指出,前年三月二十一日復興班機在台南空軍
機場降落時,因軍方嚴重疏失,致使班機撞上工程車,造成飛機報廢
事件,上個月空軍總部原同意賠償新台幣二億七千萬元,未料臨時反
悔,公司考慮全案已拖延近二年,決定向法院正式提出告訴,並將要
求賠償金額擴及包括保險損失、利息損失、營業損失與商譽損失等。
范志強指出,該案經監察院與飛安委員會調查結果都判定責任完全在
機場管理單位,空總最後同意賠償二億七千萬元,該公司董事會也在
他的爭取下,同意接受此一賠償金額,未料空總在簽和解書臨時反悔
,理由是沒有賣機收據無法付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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