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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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科技 | 2025/06/23 | - | - | - | 4,118,176,360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47255904 | 邱丕良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4年03月17日
星期三
星期三
打嬴與飛利浦官司 巨擘添利多 |巨擘科技
巨擘與國碩與飛利浦纏訴多時的侵權官司,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日前
宣判巨擘、國碩勝訴,由於在訴松期間巨擘因對方提前的禁制令使得
產品銷美受限,如今官司獲勝,將對巨擘產生正面效益,後續值得留
意。
多年前美國飛利浦向法院提起訴訟,指稱巨擘與及國碩輸美產品,因
涉及侵犯該公司在美國所擁有的六項 CD-R及CD-RW 產品專利,飛利
浦提出禁制令,限制兩家公司產品銷美。
對於飛利浦的控告,巨擘早已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間主動參加飛利浦
向該公司美國客戶提起之ITC程序,抗辯巨擘輸美的CD-R及CD-RW兩
項產品並未侵害飛利浦公司相關專利。
經過多年的纏訴,ITC行政法官Sydney Harris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宣布
初步判決結果,認定飛利浦公司在美國所進行 CD-R及 CD-RW 產品之
專利權行為構成美國法上之專利權濫用,依法不得執行。當時飛利浦
不服此項判決,因而再向 ITC 提出覆審申請,再經近五個月的審查,
本月十一日ITC終判確認,巨擘等公司未違反美國 Tariff Act 337 條款
,巨擘等公司獲得勝訴。
按 ITC 宣判的結果,飛利浦公司在修正其專利授權行為並除去違法行
為所造成之後果前,對巨擘 CD-R 及CD-RW 產品銷往美國一事,不得
進行任何防害行為或收取相關權利金。這意味不僅現今飛利浦不得限
制巨擘產品輸美,且將來若飛利浦想要向巨擘收取權利金前,也得先
與巨擘協調修正授權合約,並須先賠償巨擘因該案禁制影響產品輸美
所造成的損失。
在過去幾年間,巨擘因這項訴訟造成產品輸美受限,且成為股票申請
上櫃的一項重大變數,多年來市場及同業也每每以巨擘未付權利金將
來可能面對飛利浦的巨額求償攻訐巨擘,因此,縱使該公司在營運獲
利上較同業突出,但在這兩項陰霾下,巨擘的股價與市場認同度始終
未獲應有的評價與對待。
如今巨擘勝訴,不僅面對巨額權利金求償的陰霾去化,還可對飛利浦
求償,雖然該公司目前尚未對外說明求償金額,且飛利浦對判決仍不
服,這場官司是否就此落幕還無法立即論斷。
不過,據了解,早在 ITC 未終判確認前,飛利浦曾與巨擘協商,希望
巨擘繳付約新台幣二億多元的合解金達成庭外和解;但由於訴訟仍進
行中,且巨擘對打勝這場官司深具信心,而回絕對方合解的請求;換
言之,最壞的情況,若飛利浦再提上訴且獲勝,巨擘頂多只要付出二
億多元的金額,相較於該公司去年超過四十四億元的獲利,幾乎可說
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除了權利金爭議化利空為利多外,在股東爭取多年後,公司已決定在
近期內正式送件申請上櫃;由於巨擘獲利驚人,去年度股東權益報酬
率更達到五六.六二%,對櫃買中心而言,為近年來難得一見的「績
優興櫃公司」,因此,先前櫃買中心副總經理周康記親自率員拜訪公
司,積極遊說該公司股票申請上櫃的態度,由此來看,預料未來巨擘
股票申請上櫃應會順利過關,這將有助於巨擘市場合理評價的提升,
值得投資人持續觀察。
< 摘錄財訊12版 >
宣判巨擘、國碩勝訴,由於在訴松期間巨擘因對方提前的禁制令使得
產品銷美受限,如今官司獲勝,將對巨擘產生正面效益,後續值得留
意。
多年前美國飛利浦向法院提起訴訟,指稱巨擘與及國碩輸美產品,因
涉及侵犯該公司在美國所擁有的六項 CD-R及CD-RW 產品專利,飛利
浦提出禁制令,限制兩家公司產品銷美。
對於飛利浦的控告,巨擘早已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間主動參加飛利浦
向該公司美國客戶提起之ITC程序,抗辯巨擘輸美的CD-R及CD-RW兩
項產品並未侵害飛利浦公司相關專利。
經過多年的纏訴,ITC行政法官Sydney Harris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宣布
初步判決結果,認定飛利浦公司在美國所進行 CD-R及 CD-RW 產品之
專利權行為構成美國法上之專利權濫用,依法不得執行。當時飛利浦
不服此項判決,因而再向 ITC 提出覆審申請,再經近五個月的審查,
本月十一日ITC終判確認,巨擘等公司未違反美國 Tariff Act 337 條款
,巨擘等公司獲得勝訴。
按 ITC 宣判的結果,飛利浦公司在修正其專利授權行為並除去違法行
為所造成之後果前,對巨擘 CD-R 及CD-RW 產品銷往美國一事,不得
進行任何防害行為或收取相關權利金。這意味不僅現今飛利浦不得限
制巨擘產品輸美,且將來若飛利浦想要向巨擘收取權利金前,也得先
與巨擘協調修正授權合約,並須先賠償巨擘因該案禁制影響產品輸美
所造成的損失。
在過去幾年間,巨擘因這項訴訟造成產品輸美受限,且成為股票申請
上櫃的一項重大變數,多年來市場及同業也每每以巨擘未付權利金將
來可能面對飛利浦的巨額求償攻訐巨擘,因此,縱使該公司在營運獲
利上較同業突出,但在這兩項陰霾下,巨擘的股價與市場認同度始終
未獲應有的評價與對待。
如今巨擘勝訴,不僅面對巨額權利金求償的陰霾去化,還可對飛利浦
求償,雖然該公司目前尚未對外說明求償金額,且飛利浦對判決仍不
服,這場官司是否就此落幕還無法立即論斷。
不過,據了解,早在 ITC 未終判確認前,飛利浦曾與巨擘協商,希望
巨擘繳付約新台幣二億多元的合解金達成庭外和解;但由於訴訟仍進
行中,且巨擘對打勝這場官司深具信心,而回絕對方合解的請求;換
言之,最壞的情況,若飛利浦再提上訴且獲勝,巨擘頂多只要付出二
億多元的金額,相較於該公司去年超過四十四億元的獲利,幾乎可說
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除了權利金爭議化利空為利多外,在股東爭取多年後,公司已決定在
近期內正式送件申請上櫃;由於巨擘獲利驚人,去年度股東權益報酬
率更達到五六.六二%,對櫃買中心而言,為近年來難得一見的「績
優興櫃公司」,因此,先前櫃買中心副總經理周康記親自率員拜訪公
司,積極遊說該公司股票申請上櫃的態度,由此來看,預料未來巨擘
股票申請上櫃應會順利過關,這將有助於巨擘市場合理評價的提升,
值得投資人持續觀察。
< 摘錄財訊1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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