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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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積層 | 2025/05/0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313,807,50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35875366 | 陳界中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3年08月02日
星期六
星期六
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台灣積層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
字號:(九二)台積財字第 ○一一 號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廿一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新台幣四五、三七五、○○○元,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及以九十
一年盈餘九○、七五○、○○○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九、○
七五、○○○股,每股面額一○元,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九十二 年七月三十一日(九二)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621
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包裝材料之製造及販賣。
2、有關包裝機械器材之設計及販賣。
3、其他顧問服務業(生產技術) 。
4、有關上項之自營或代理進口業務。
5、有關上項各國廠商委託代理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四五
三、七五○、○○○元,分為四五、三七五、○○○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工業區新北園路十一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計九、○七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新台幣
九○、七五○、○○○元。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
股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二○○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按股票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依面額認購。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五四、
四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計新台幣五四四、五
○○、○○○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台灣省合作金庫信託部。
(十)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為除權除息
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七日至九十二
年八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
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
四、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起開始發放,由本公
司財務部財務課依規定方式辦理。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中國財稅會計師事務所柯天賜、吳靜儒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
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字號:(九二)台積財字第 ○一一 號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廿一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新台幣四五、三七五、○○○元,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及以九十
一年盈餘九○、七五○、○○○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九、○
七五、○○○股,每股面額一○元,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九十二 年七月三十一日(九二)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621
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包裝材料之製造及販賣。
2、有關包裝機械器材之設計及販賣。
3、其他顧問服務業(生產技術) 。
4、有關上項之自營或代理進口業務。
5、有關上項各國廠商委託代理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四五
三、七五○、○○○元,分為四五、三七五、○○○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工業區新北園路十一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計九、○七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新台幣
九○、七五○、○○○元。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
股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二○○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按股票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依面額認購。本
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五四、
四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計新台幣五四四、五
○○、○○○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台灣省合作金庫信託部。
(十)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為除權除息
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七日至九十二
年八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
,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六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
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
四、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起開始發放,由本公
司財務部財務課依規定方式辦理。
五、茲將本公司最近年度經中國財稅會計師事務所柯天賜、吳靜儒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
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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