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7月3日 07/03 20:13
匯豐證券 2日無預警宣布停業,台灣財政部次長陳
沖今 (3)日下午表示,這 3天都可以順利完成交割,不
會發生違約交割的情況;至於相關責任追究,目前可以
確定的是匯豐證的資產負債表未忠實表達,已違反商業
會計法,但證交所及證期會人員是否有缺失,則要再了
解。
陳沖表示,目前首要釐清匯豐證券的資產負債情況
,根據證期會調查發現,資產負債表上有相當多的有價
證券、基金,以及投資期交所股票,結果卻不見蹤影。
至於匯豐證的負債情況,根據調查,匯豐證券向銀
行借款18.5億元,向民間借貸金額約50億元左右,陳沖
說,以一家老證券公司資本額 5億、淨值10億來看,會
計報表應該相當可信,但卻發生這樣的事,嚴重違反商
業秩序。
陳沖表示,幫匯豐證簽證的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如果
在未經對帳下就採信匯豐證所送的資料,會計師若有失
職,將送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依據財政部初步了解,目前可能追究的責任,包括
:匯豐證券的資產負債表嚴重失真,已違反商業會計法
,依規定公司負責人、相關會計人員最重可處 5年以下
刑責。
至於資產負債表上不見的資產,則要調查是否涉及
侵佔、背信等法令;另外匯豐證私刻銀行章偽造對帳文
書等情事,陳沖說,若屬實,則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等責
任。
此外,匯豐證是否變相吸金,陳沖表示,要看到民
間債主之後才能確定,但他強調,如果現有制度、機制
等每個環節都落實,應該不致發生類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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