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 納入公保年金 立院三讀通過 中油、台電、財政部菸酒公司等入列 追溯至去年6月 預計1.9萬人受惠
立法院院會昨(29)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納入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年金孤兒」問題解決再進一步,新法可追溯至2014年6月1日,預計1.9萬人受惠。繼去年6月1日私立學校教師納公保年金制度後,這次新納入公保年金的包括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銓敘部初步規劃,納第二階段推動者,包括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台糖、台水公司、財政部菸酒公司、印製廠、台灣銀行人壽公司及金管會所屬、中央存保公司、駐衛警、中央銀行造幣廠等,凡未支領月退休金。經濟部人事處長吳基安表示,這對國營事業員工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只要退休後能領十年以上,就優於現行退休制度,有助提高國營事業員工士氣。由於新法可追溯至去年6月1日,凡之後退休者可追溯享受公保退休年金。吳基安說,目前統計,去年6月1日迄今退休的國營事業員工約有800多人,惟要先繳回已領取約160萬的一次養老給付,並核算需補繳保費後,始得加入。由於保障更完善,國營事業員工每月依本俸繳納的公保費率從現行的8.25%提高到13.4%,並追溯補繳到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