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投資全球一動過關 NCC擬修法 防堵類似案件再發生
通傳會(NCC)原否決中華電信投資全球一動提案,日前已遭訴願委員會的撤回,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這項提案將在近期內結案;換言之,中華電信可望挹注全球一動資金,但是NCC已經打算修法,防堵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情況。訴願會認為,依據電信法第15條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有暫停終止營運、讓與全部或主要營業財產以及第一類電信業者相互投資或合併時,應先經交通部核准,換言之,法條當中沒有明文規定限定籌設中業者,不能相互投資或是合併。不過NCC先前認為,如果是以第16條解讀,電信業者做網路互連安排必須經由電信總局同意,其規範適用取得籌設許可業者,顯然可以擴大解釋第15條規範對象包括取得籌設許可業者,因此決議否決中華電信投資全球一動。NCC表示,這次訴願會駁回之後,NCC已經打算結案不再討論,但是擔心此事件造成起而效尤效應,將會提出修法,除了明文規定第一類電信業者不得投資或合併該籌設中第一類電信業者之外,一旦違法之後將不給予換發新執照的處分。NCC指出,雖然中華電信可以投資全球一動,但是依據電信法規定,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被投資業者總資本額15%,當初政府為了發展W IMAX產業,並希望新進業者可以投資,因此設定最低資本額為10億元,目前全球一動僅有10億元,因此中華電信投資金額上限為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