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東森股權給凱雷 史上最大宗 王令麟12億遭查扣
東森媒體集團負責人王令麟,出售東森股權給凱雷所隱匿的交易資金被發現,檢方昨天經法院裁准後查扣到十二億一二二九萬餘元。這是檢察官歷年以來,直接查扣犯罪所得的最大一筆金額,也是繼查扣台鳳黃宗宏五千萬財產後,檢方第二件追查經濟犯罪所得成功範例。檢察官黃士元是在十一月二十日,與經濟部投審會連繫中獲悉,王令麟一筆鉅額海外投資款匯回台灣中信銀敦化分行,在深究這筆鉅款的來源背景後,以這筆鉅款為犯罪所得為由,向法院聲請查扣,十一月二十八日法院裁准,檢方在昨天執行到案才公布此一重大訊息。法院同意檢方查扣王令麟名下這筆由海外匯回的不法所得,理由包括,王令麟與凱雷對東森股權的買賣合約,是與亞太固網與東禾的Cable Modem業務買賣契約綁在一起,如果有一項無法完成履約及交割,就不能成就買賣;而亞固此項買賣造成三十二億餘元的損失,這項交易經檢方指控王又曾等父子五人都共同涉及背信行為,其不法所得自得依法予以沒收。其次,王令麟與凱雷協議,凱雷以每股三二.五元收購東森六七%股權即算完成契約。其中五二%為王令麟持股、一八%為新加坡匯亞集團所有、新加坡Aides基金持有五%。王令麟在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就獲知新加坡該兩單位股權業同意賣給凱雷,但他隱瞞資訊,先行以每股二十元的低價,向東森小股東收購一八九七萬餘股,在同年七月十七日連同原持股一併賣給凱雷在台登記的代表盛澤公司。這部分詐欺行為業經檢方起訴。法院認為,王令麟所為上述不法行為前後都有因果關係,依刑事訴訟法對犯罪所得規定,自然得以加以查扣,以便未來作為受害投資人求償資金。至於王令麟是如何將凱雷的購股款隱藏到海外呢?法院指出,王令麟在與凱雷洽商出售東森持股的契約條件之一就是,王令麟可將售股資金中的七五○○萬美元,轉投資凱雷旗下瑞利有限合夥公司(Ripley Cable Holding)。後來因王令麟急需資金,要求退股款,瑞利在今年一月退還一九四○萬美元。六月十七日王令麟被法院收押後,東森集團財務吃緊,王令麟向瑞利表達剩餘股款五五五八萬美元全部要退股。由於股權改變,凱雷於是向投審會申請修改東森媒體公司在境外的股權架構,投審會及檢察官才發現這宗交易。瑞利所退股款,分別存在中信敦南分行美瀚投資、東森得易購、東森國際等三家公司名下,法院裁定,在這三個戶頭帳折合新台幣十二億一二二九萬二三八五元範圍內應予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