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投資發行公司債全安泰林睿紳遭起訴
專營靈骨塔與相關禮儀服務的全安泰公司,日前驚傳負責人林睿紳假借投資契約名義,對外發行公司債,違反證交法第22條規定,不得發行未經政府核定的有價證券,台北地檢署昨(9)日將林睿紳起訴,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林睿紳是板橋林家的第24代長房,12年前創立全安泰公司,旗下有福田妙國等知名墓園。林涉嫌從95年初開始,以投資契約作為掩飾,發行公司債,每筆投資金額從9萬元到16萬元不等,並以2坪左右的墓地作為擔保品,向投資人號稱至少有2%的回饋獎勵金。承辦檢察官表示,全安泰日前爆發政商名流藉由買賣墓地及靈骨塔來逃漏稅的風波,南部地檢署將相關案情報到北檢,調查中意外查獲該案外案,發現全安泰董事長林睿紳違法販賣未經政府核可的有價證券。林睿紳到案時辯稱,公司一共有七、八項產品,而檢方質疑的產品純屬投資契約,並非公司債;但檢方委請金管會對林睿紳提出的契約內容作認定,金管會報告指出該契約內容並非單純的投資性質,檢方因此認為林睿紳有規避法令的嫌疑,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