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台糖可提民事訴訟
針對台糖公司將向法院遞狀,要求撤銷月眉股東臨時會決議,經濟部商業司表示,月眉公司由監察人依公司法召開股東臨時會,並未違法,如果台糖有異議,可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商業司指出,月眉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以公司艱困為由辦理增資,雖然會稀釋原股東權利,但並未違法,只是私募引進的資金,依證交法規定,須由金管會核定。台糖昨天發布新聞稿,強調其律師認為,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可能有違公司法,「董事不為或不能 ....,監察人基於公司利益,得以召開股東臨時會」,然事實上,月眉董事會運作正常,並無不為或不能召開董事會情事,月眉強行通過增資案,台糖決定立即委請律師,向法院遞狀,提請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不過,商業司官員說,監察人依據公司法第220條召開股東會,台糖如認為不成立,這部分只能循法律途徑,由法院依事實認定,作成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