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中心自94年2月1日起,終止與昱昕電子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 2005/01/28 來源:摘錄櫃買中心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暨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24日群金字第0940000496號函辦理。公告事項:昱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因撤銷輔導股票上市、上櫃契約,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第1項第3款情事,依規定予以終止該公司股票櫃檯買賣。 上一則: 證期會:昱昕電子申報之現增案自即日起停止生效 下一則: 智寶子公司昱昕將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