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樂迪、錢櫃 姻緣可能遭拆散
針對獨立KTV業者指控兩大KTV龍頭好樂迪、錢櫃,利用優勢地位壟斷唱片伴唱帶代理權,公平會昨天針對伴唱帶業者部分作出裁決。認定伴唱帶代理商揚聲多媒體科技,的確有不當限制下游KTV業者,與美華、宏音等兩家主要競爭對手交易情形,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二百二十萬元罰鍰。未來若查出此事與好樂迪有關,可能撤銷好樂迪與錢櫃合併案。儘管好樂迪、錢櫃並未列名此波處罰名單,但有傳言指揚聲多媒體乃錢櫃、好樂迪轉投資的伴唱帶代理商;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表示,若經查證屬實,公平會將可能以違反當初「結合許可附帶條件」,撤銷兩大龍頭業者的結合許可。而這也可能是國內首例,公平會許可其結合,之後又撤銷許可的案件。根據公司登記資料,揚聲多媒體資本額為五千萬元,共有何文聰、鄭士誠、吳麗娟、邱天任等四名董事。其中,邱天任同時是好樂迪台南分公司負責人。公平會調查,好樂迪,錢櫃合併後,市場佔有率達到四○%,兩家KTV 並獨家向揚聲購買伴唱帶 ,使得揚聲在伴唱帶授權市場的市占率,由一八%暴增到六○%,並從而取得多家唱片公司獨家授權。不過,揚聲卻挾其對熱門歌曲獨占優勢,要求KTV業者不得與弘音、美華等其他伴唱帶業者交易,並對不從者施以「授權金調漲一倍」、「不提供熱門歌曲」等懲罰;甚至另外發行「揚聲精選金曲五十首」,免費提供給願意合作特定業者,違反公平法第十九條不得「對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之規定。針對公平會裁決揚聲多媒體科技公司,確有不當限制下游KTV業者,並處以二百二十萬元罰鍰一事,好樂迪對外指出,身為上市公司,財務狀況一向是公開、透明,而且,好樂迪並沒有投資揚聲多媒體科技,此事也不會影響好樂迪與錢櫃合併案,目前雙方正加緊合併的行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