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莎控告通路商 販售偽製飲品
羅莎食品(ROSA)昨 (4)日表示,將對統一、全家、萊爾富、家樂福、 OK 、福客多等多家通路商,連續陳列販售遭盜用的羅莎「阿薩姆奶茶」,已提出告訴,並且求償12億元。統一超商與全家表示,廠商提供的產品授權文件相當齊全,因此完全是在合法的程序下銷售產品。至於被捲入新舊經營團隊的爭議,通路業者表示自己相當無辜,認為此爭議必須由兩家廠商透過法院來釐清,目前不會將商品下架,也不便評論。羅莎昨日召開記者會,指責前董事長林純精將羅莎的商標、產品技術、內容物配方授權給另行籌組的公司,等同盜用羅莎的名義,產銷「阿薩姆奶茶」、「道地烏龍茶」等飲品。羅莎董事長鄭新豐表示,由於這些盜用品牌的產品在統一超商(2912)、全家(5903)、家樂福、萊爾富等超商內上架銷售,羅莎曾對發文請通路商停止銷售相關產品,但並未獲得妥善回應。因此,羅莎已對這些通路商提出告訴,並衡量這些通路商的市場銷售情形,要求12億元損害賠償。羅莎食品去年 6 月重整,接任董座的鄭新豐指出,前任董事長林純精至今不但沒有作任何交接,還持續使用羅莎的名義,違法產銷原屬於羅莎的阿薩姆奶茶、道地烏龍茶等系列產品。鄭新豐強調,阿薩姆奶茶、道地烏龍茶、羅莎咖啡等系列飲品,都是羅莎食品所擁有的品牌和產品。鄭新豐強調,前董事長未經股東會同意,自行轉移商標,帶走商業機密,他將會對這種盜用商標的違法行為,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