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整合方案 遭經部退件
經濟部工業局30日晚間緊急發出新聞稿表示,經濟部當日已就力晶及瑞晶公司提送的「DRAM產業整合升級方案」,開會進行初步研析後,認為該方案規劃內容與政府及社會期望仍有「些許落差」,因此「洽詢」力晶及瑞晶公司「儘速提出」符合期望之修訂版本,再做後續處理。力晶、瑞晶紓困案是在26日送進經濟部,工業局昨晚發布的新聞稿,內容透露不多。官員坦承,這則新聞稿的用意,「是為了要告訴大家,我們有在處理」。至於是那些「些許落差」,經濟部次長施顏祥說:「我不做任何詮釋,就只有新聞稿的內容了」。據了解,由於力晶提出方案是與爾必達、瑞晶及茂德進行整合,但在該方案上,卻只有力晶董事長黃崇仁的簽名。經濟部為求謹慎,希望力晶能修正文件,要求要有另3家企業負責人的簽名,以確保4家企業均認同該方案。力晶所提的紓困金額,也是另一與「社會期待有落差」的地方。經濟部官員強調說,「力晶希望政府紓困金額遠超過200億元,約於10 00億元內」,金額實在很龐大,經濟部要先評估力晶的自救方案,必須符合社會期待與政府的處理原則,包括把技術留在台灣,具有提升國內DRAM產業競爭力等,以確保政府投入資源效益最大化。除力晶及瑞晶公司向經濟部提出之方案外,經濟部表示,其他主要 DRAM廠商,近日亦陸續與政府相關部門洽詢中。對於各公司研提之方案,只要是對台灣DRAM產業發展有利者,經濟部樂於接受各公司提案。經濟部並在新聞稿中再一次強調,立法院已要求接受紓困方案逾1 0億元以上的公司,需至立院報告自救計畫,紓困期間該公司不得赴海外投資等附帶決議。經濟部亦將遵照援引立法院相關決議內容,作為辦理DRAM產業整合紓困之處理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