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電視系統同區直間接控制股權情形 NCC將清查
高雄市共分南北2個有線電視經營區,其中南區的港都與北區的慶聯有線電視均屬多屬系統經營者(MSO)中嘉網路所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3日就南區另1家大高雄有線電視與港都共用設備裁罰新台幣50萬元,並將清查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是否有類似情形或實質控制的情況。NCC表示,在調查後發現南區的大高雄有線電視沒有使用自設頭端,訊號來自港都有線電視,如此在系統經查驗後又變更,已違反規定,而且由於大高雄也有利用港都的部分網路,所以依法裁罰50萬元,並要求3個月內改正,每個月也得呈報改善情形。對於系統間業者間借用設備,NCC決議,2005年初時新聞局發的誤導函示將停止適用,內容是認定業者如果要借用系統頭端,必須進行營運計畫變更。關於上述共用設備的情形,NCC強調,目前大高雄正要進入營運計畫評鑑階段,如果營運計畫未履行又不改善,可加重連續罰,最嚴重可以撤照。另外,NCC也指出,雖然大高雄與港都的用戶契約是分別簽訂,但頻道內容幾乎雷同,所以還需要調查雙方股權關係,如果有直間接控制股權情形,使得中嘉在該區控制系統家數因此超過一半,後續將依法裁罰。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系統經營者與其相關企業,或是直間接控制的系統,合計不能超過單一行政區系統家數的2分之1。除了調查上述高雄市的有線電視系統間是否相互有直間接控制關係,NCC也將進行行政檢查,全面清查其他有線電視業者是否有類似共同經營或直間接控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