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總計新台幣13,534,000元,每股配發0.2元。(2)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33,835,000元,每股配發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917,118元。(2)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475,135元。(3)現金及股票股利之配發,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及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配息基準日,辦理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